台夫偷食遇恐怖小三 付450萬仍遭無止境勒索:小心你兩個小孩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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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郭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有婚外情,林女以保障為由,要求郭給她150萬元(台幣,下同)到手後,涉嫌以「我一定給你死」、「注意你那2個小孩子」,又恐嚇郭給她300萬元得逞。郭錄音後告林女恐嚇取財,林女否認犯行,指錢是郭自願給的,錄音內容是酒後講氣話。基隆地檢署偵結,認定林女觸法,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郭男與林女曾為男女朋友,去年9月林女對郭說「你老婆有BMW,我也要一個保障,要給我150萬,否則要公開兩人關係,並到你家裡及公司鬧」,郭心生畏懼,去年10月先後給林女70、80萬,合計150萬。

去年12月16日林女又在信二路租屋處,對郭男說「兩個人怎樣,協調好不給我300萬是不是」、「我先警告你,你付出的代價會更大,還有注意你那2個小孩子」。郭心生畏懼,簽了1張300萬元本票給林女。

數日後,林女又在租屋處對郭說,「我想要殺了你全家」、「你如果把我逼到300萬都拿不到的時候,你就會知道,看我會怎麼做」,郭在今年1月16日與林女到銀行領出327萬元,其中300萬元交給林女並取回本票。

今年1月20日林女在租屋內對郭說,「你馬上可以給我走,你看我會不會殺了誰」、「你兩個小孩都會出事」、「我也可以殺人滅口」,郭男事後提告。

基隆地檢署偵結,認定林女觸法,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聯合新聞網提供)

林女供稱,郭是出於承諾給她保障及贈與才給她300萬,她也有付出感情。至於錄音內容是她在租屋處喝醉酒講的氣話,不知道郭會錄音。如果她恐嚇取財,郭早就告她了,不會心甘情願給她錢,且一次比一次多。

檢方認為,郭男指林女以「你老婆有BMW,我也要一個保障,要給我150萬,否則要公開兩人關係」等話恫嚇他,無錄音或證人可供證明。兩人曾為男女朋友,給林女150萬不能排除是出自感情因素,此部分不起訴。林女要求郭付300萬有錄音、銀行領款等事證,認定林女供述為卸責之詞,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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