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篋棄屍】港府擬修例引渡逃犯 台灣法務部:樂觀其成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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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聯合新聞)

去年情人節,本港20歲少女潘曉穎於台灣遭19歲男友陳同佳殺害,並棄屍於野外,疑犯逃回香港,因挪用死者銀行存款而被捕。事發至今一年,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希望以一次性「個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

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表示,香港和台灣的法制有別,對於香港的立法措施不便評論,但肯定這是一個進步的立法,基本上樂觀其成。

蔡秋明又稱,香港保安局對修改法令的建議立場十分清楚,台、港之間的司法合作目前並無法律規範,但對於修法的提議,法務部認為是值得肯定的作法。

陳同佳疑殺死潘女後,將屍體裝入粉紅色行李篋中,再乘捷運至竹圍站棄屍。(資料圖片)

去年2月,潘曉穎於台灣遭男友陳同佳殺害,陳將潘女藏屍於行李篋,再棄於台北捷運竹圍站附近,而陳同佳逃回香港,涉盜竊罪被捕。之後潘女的遺體在台灣被挖出,由台灣檢警處理,但命案偵辦權誰屬,牽涉兩岸政治現實與治外法權的爭議,承辦案件的士林地檢署曾三度向香港請求司法互助,惟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