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賠償金加至過千萬但拒認「重大事故」 家屬不接受
台灣普悠瑪出軌事故將滿百日,交通部24日舉辦第四次協調會,這是交通部長林佳龍上任後首度與家屬會面,雙方達成8項結論,包含儘速成立運安會重啟調查、行文宜蘭地檢署公佈通聯紀錄與錄音檔等,林佳龍更主動提高賠償金2成,但家屬並未接受,針對台鐵是否承認事故為「重大過失」,雙方也未達成共識。
10多名家屬在立委黃國昌、劉櫂豪陪同下出席,會議長達3個半小時,交通部長林佳龍、政次王國材、台鐵局長張政源等人皆出席,台鐵局原建議賠償金比照大里事故950萬元(約241萬港元)加物價調整13%為1075萬元(約273萬港元),但家屬不滿、認為普悠瑪事故為政府「重大過失」,不應比照大里事故,林佳龍主動提出應考量事件重蹈覆轍,建議再加兩成並加喪葬費為1320萬元(約335萬港元),但家屬並未接受。
家屬主張,從1991年造橋事故判讀ATS故障、2006年耗資39億(約9.9億港元)購買ATP,2007年啟用,同年卻因司機趕點關閉ATP而發生大里事故,台鐵明知關閉ATP「會致人於死」,卻放任普悠瑪6年未裝遠端監控,認為普悠瑪號「只有人為疏失,沒有設備疏失」,要求交通部、台鐵局承認普悠瑪事故為「重大過失」。
台鐵普悠瑪2018年10月21日宜蘭出軌翻側,造成多人死傷(點圖瀏覽)↓↓↓
林佳龍表達是否為重大過失涉及責任認定,對此,家屬一度無法接受並批評「我們家人坐上車有錯嗎?你的表現讓我們覺得在上法律課。」林佳龍強調,「我是一個有溫度的人,我不希望以冰冷的法律來處理」,王國材則補充,由於法律上若犯重大過失可由公務員賠償,目前有10名公務員被告,是否有過失仍須等司法程序。
此外,家屬無法接受交通部處分,認為交通部將台鐵局三位前局長記過,對已退休、轉職之前局長不痛不癢,要求主動移送監察院,立委黃國昌進一步指出,他點名「范植谷現在憑什麼董事長?周永暉憑什麼當觀光局長?」兩人至今沒有出來道歉。不過交通部並未直接允諾送監察院,最後以「家屬要求」列入會議結論。
家屬也認為,事發後交通部、鐵道局、台鐵局多次對外說明不正確資訊,要求公開道歉。王國材主動道歉表示,確實在過程中台鐵局曾提供錯誤訊息,包含台鐵局長回答不正確、鐵道局資料不正確等,有時來自基層提供資料有落差,讓首長對外發言不正確,「非常抱歉」,但家屬認為應再召開記者會或公開道歉。
交通部與家屬八項結論如下:
第一、家屬要求行政院儘速成立運安會,交通部允諾全力配合,協助重啟事故調查,釐清真相及責任。
第二、第三次懇談會結論第三、四點,有關列檢通報記錄單的過程、訊息來源等疑點詳細調查,並於1月31日前回應。
第三、台鐵總體檢結束後,交通部建請行政院,儘速成立台鐵改革推動小組。
第四、家屬要求交通部追究台鐵局前三任局長責任,主動移送監察院。
第五、針對交通部、台鐵對外發言及提供的不正確資訊,交通部公開道歉。
第六、台鐵局於1月25日前正式行文宜蘭地檢署,請求提供事發前司機員完整不間斷通聯紀錄及錄音檔,如反對請表明理由。
第七、於1月31日前公布司機接受行政調查過程完整錄音檔。
第八、家屬建議,金管會研議保險法107條修正,排除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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