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奧運女子自由體操銅牌爭議 美國女將芝莉絲向瑞士法院上訴
巴黎奧運女子自由體操決賽賽果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推翻,美國選手芝莉絲(Jordan Chiles)失去銅牌,改由羅馬尼亞選手巴保素(Ana Barbosu)獲得銅牌後,芝莉絲曾說過「會用盡一切辦法」爭回這面銅牌,她的律師團隊美國時間周一入稟瑞士最高法院,正式提出上訴。
1. 自由體操銅牌爭議事件背景:
8月5日巴黎奧運女子自由體操決賽,眾人焦點放在美國體操女王比拉絲,與巴西女將安達迪的強強對決,安達迪以14.166分摘金,比拉絲得14.133分摘銀,爭議點在銅牌——最初羅馬尼亞兩女將巴保素、禾尼雅(Sabrina Voinea)同獲13.7分,美國的芝莉絲得13.666分。
根據賽例,同分時以執行分(execution)秤先,執行分巴保素得8分,禾尼雅得7.9分,因此得第三名,禾尼雅第四,芝莉絲第五。
2. 為何美國芝莉絲第五變第三?
不過美國隊提出上訴,指裁判未正確計算芝莉絲一套動作的難度分數,經上訴後,芝莉絲獲補回0.1分,得分由13.666分,提升至13.766分,名次由第五升上第三,獲得銅牌,巴保素第三變第四,當場痛哭。事件令羅馬尼亞陣營極度不滿,甚至引發外交風波,羅馬尼亞總理喬拉庫(Marcel Ciolacu)公開表示不滿,一度指會杯葛奧運閉幕禮。
3. 羅馬利亞向CAS上訴推翻美國隊的上訴
巴保素及羅馬尼亞團隊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指美國隊當日提出上訴時,已經超過了提出上訴的1分鐘時限,因此芝莉絲不應獲改判及提升得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決確認,芝利絲提出上訴時已超過1分鐘內上訴的限時,因此判定:「芝利絲在女子自由體操決賽中的得分,應維持為原本所獲得的13.666分。」
CAS認為比賽結果應按原來排列,羅馬尼亞兩名選手列三、四位、芝莉絲排第五,至於銅牌該如何發落,CAS交由國際體操聯會(FIG)自行決定,惟示意應「根據上述判決來頒發獎牌。」8月11日FIG表示會尊重法院判決,讓巴保素提升得第三名,國際奧委會(IOC)周日宣布重新分配女子自由體操獎牌,由羅馬尼亞的巴保素獲銅牌。
4. 美國隊證據顯示上訴未超時 不獲CAS受理
事件的另一轉折是,美國隊不服CAS判決,美國體操協會提交影片,證明教練蘭迪(Cecile Landi)在1分鐘期限前13秒已經提出上訴。然而他們之後收到CAS通知:即使有確鑿的新證據提出,他們(CAS)的規矩也不允許重新考慮判決。
如此有力新證據仍不獲受理,決定看來難以理解,美國《紐約時報》揭露,為CAS負責今次裁決的裁判長加拉維(Hamid G. Gharavi)跟羅馬尼亞政府關係密切,這位擅長仲裁案件的律師,過去10年曾屢次代表羅馬尼亞政府,指對方涉嫌利益衝突,而他亦在今次案件中作出對羅馬尼亞一方有利的判決。
5. 芝莉絲向瑞士法院上訴的理由
美國體操協會早前已表示會繼續為芝莉絲上訴:「我們對此通知極度失望,將會繼續盡一切可能途徑及上訴程序,包括向瑞士聯邦法庭上訴,以確保芝莉絲能獲公平的評分、排名及獎牌。」
在瑞士最高法院獲成功上訴的案例並不常見,芝莉絲的律師團隊在新聞稿點出他們提出上訴的兩大理由,指出CAS的判決出現「程序上缺失」(procedurally deficient)——首先是CAS拒絕接納美國隊在限時內為芝莉絲當場上訴的影片證據,其次是CAS此案整個審判過程也不公平,裁判長加拉維曾任羅馬尼亞政府的律師,在本案有「嚴重利益衝突」,他的身份並未洽當地知會芝莉絲。
芝莉絲近日發言:「我感到一切都被奪去」
近日芝莉絲再就事件發言,她出席福布斯女性權力峰會時稱,深受今次事件影響,「最大件事就是,失去我是誰的認同。不止是我的運動,還有我本人。」她在全場掌聲中續稱,「對我來說,發生的一切事情毋關獎牌,而是我的膚色。事實就是有很多事情才能夠當上一個運動員,而我感到一切都被奪去。」
「我感覺就如回到2018年,當我失去對這運動的熱愛之時,(如今)我再一次失去……感覺如被遺棄到黑暗角落。」23歲的芝莉絲兩度參加奧運,2020年有份為美國奪得體操女子團體銀牌,巴黎奧運也是團體賽金牌一員,自由體操決賽爭議後,她8月15日曾在社交媒體X表示,受到「針對種族的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