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批准拘留韓國共同民主黨魁李在明
撰文: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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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尹錫悅9月19日批准法院針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提出的拘留同意請求書。國會或於21日就拘捕案進行表決。
韓聯社19日引述韓國總統辦公室消息人士稱,尹錫悅目前正於美國出席聯合國大會,他19日在紐約市批准拘留李在明。
韓國檢方指李在明涉嫌違反信任、受賄和其他與土地開發醜聞有關的指控,以及有關他參與一間公司向朝鮮非法現金匯款的指控,因此檢方以包括涉嫌瀆職的罪名向法院申請拘捕李在明。
李在明是現任國會議員,享有會期內未經國會同意不受逮捕的特權,法院對議員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須經國會表決同意。
根據流程,有關拘捕提請書經總統批准後將報請國會處理。國會議長在收到提請書後,會召開全體會議對此報告,國會全會應在上報24小時之後、72小時之內進行表決。國會料於20日在全體會議將該案提上議程,21日進行表決。
李在明自8月31日起以絕食方式抗議尹錫悅政府。他因絕食導致健康狀況惡化,9月18日緊急送院後再轉院,情況有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