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風波】美助理檢察官:以秘密監控搜集違法證據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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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控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一案,聯邦紐約東區法院周四(4日)舉行聽證會。
代表政府的助理檢察官所羅門(Alex Solomon)當天在庭上表示,當局取得特別搜查令,以秘密監控搜集有關華為涉在美國對伊朗實行制裁的情況下、違反華府禁止企業與伊朗貿易禁令的證據。政府周四已通知華為,這些證據將用於華府起訴華為的案件中。
所羅門指出,華為的違法證據是美國政府透過引用《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搜集得來,它們需要保密處理。FISA的調查行動一般涉及間諜或者恐怖活動。
當局稱有關證據是以電子監控以及人手搜查獲得,但沒提供有關證據的內容,所羅門亦沒有進一步說明。
聯邦地區法官唐納利(Ann Donnelly)表示,案件會在6月19日再開庭。
華為3月14日在紐約首次過堂。紐約東區法院提出13項控罪,主要涉及華為科技、其子公司美國華為設備(Huawei Device USA)及於香港註冊的星通技術有限公司(Skycom)、與及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13項控訴主要涉及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企圖涉嫌銀行欺詐和電匯欺詐、以及涉嫌違反伊朗制裁。華為代表律師當天否認所有控罪。
美國以華為涉及不法活動為由,向加拿大提出執法的要求。加拿大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拘捕從香港飛往墨西哥但在溫哥華過境的孟晚舟。美國尋求將她引渡到美國受審。華府2019年1月28日正式刑事起訴提出控告華為及兩間附屬公司,以及孟晚舟,還有要求引渡孟晚舟到美國,指他們涉嫌詐騙、妨礙司法公正及盜取T-Mobile美國分公司的商業機密等合共23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