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干涉選舉案 二審判決維持2年刑期

撰文:盧煒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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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上訴法院周三(21日)對前總統朴槿惠介入新世界黨(現名:自由韓國黨)干涉選舉案進行二審並宣判,裁定駁回檢察院的上訴,維持原審裁定的2年刑期。

韓國區域法院7月裁定朴槿惠在2016年國會大選前的黨內初選,她為推薦「親朴派」到勝算較大的選區參選而進行非法民調,有違《公職選舉法》。她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韓國檢察院其後就刑期提出上訴,要求加刑至3年,但上訴法院周三維持一審的2年刑期。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於8月24日就「親信干政案」判處朴槿惠入獄25年和罰款200億韓圜。(約1.3億港元)她7月20日又因收受國家情報院(NIS)及其他政府機關的賄款而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連同違反《公職選舉法》被判入獄的2年,她須服刑33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