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獲刑24年後又挨告 被判入獄8年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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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周五(20日)對該國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以及違反選舉法兩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她導致國庫損失、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成立,分別判處其6年和2年有期徒刑。

法院在庭審時以「照顧公眾利益」為由,自設攝錄機對直播宣判過程。不過,被告朴槿惠未出庭。

她4月6日因「親信干政」案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並判處罰款180億韓圜。檢方周五上午在該案二審終審判決中,要求判處她30年有期徒刑。「親信干政」案二審宣判8月24日舉行。

(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