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警示:發現數百非法涉外氣象探測點即時向境外傳輸資料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國安部10月31日消息,指近日發現數百非法涉外氣象探測點即時向境外傳輸資料,廣泛分佈在內地全國20多個省份,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隱患。

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31日發佈消息,稱今年以來,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氣象、保密等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涉外氣象探測專項治理,調查境外氣象設備代理商10餘家,檢查涉外氣象網站3000餘個,發現數百個非法涉外氣象探測網站即時向境外傳輸氣象資料,廣泛分佈在全國20多個省份,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隱患。

國安部指出,這些非法涉外氣象探測網站,有的探測項目受境外政府直接資助,部分觀測點設立在軍事單位、軍工企業等敏感場所周邊,進行海拔核准和GPS定位;有的佈設在主要糧食產區,關聯分析中國農作物生長和糧食產量;有的長時間、高頻次、多點位即時傳輸至外國官方氣象機構,服務於外國國土安全和氣象監測。

國安部說,相關設備體積小、便於安裝、不易發現,能自動採集並即時網路傳輸。相關涉外氣象探測活動,未向中國氣象主管機構申請涉外氣象探測行政許可,未向氣象主管機構彙交氣象資料,向境外傳輸氣象資料未經中國氣象主管部門審批,違反《涉外氣象探測和資料管理辦法》、《資料安全法》等相關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聯合氣象、保密部門,依法對相關非法活動進行查處,及時阻斷氣象資料出境的違法行為。

設在中國居民區的非法氣象探測設備。(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

國安部指出,氣象資料作為基礎資料,常見的種類有日常觀測資料、衛星資料、雷達資料等,是資訊安全和資源安全的構成元素,與軍事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氣候變化、公共利益密切相關,非法採集和跨境傳輸氣象資料的行為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2022年,氣象局、國家安全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出台《涉外氣象探測和資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設立涉外氣象探測網站實行行政許可,未經許可不得設立涉外氣象探測網站;國防及軍事設施區域、尚未對外開放地區、重點工程建設區域及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區域不得設立涉外氣象探測網站;違反相關規定的,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安部提醒,任何公民和組織在開展氣象探測活動時,應繃緊國家安全之弦,有效保護氣象探測資料,不得為境外非法採集和跨境傳輸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資料。如發現非法涉外氣象資料探測活動,可透過多個平台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