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安部發文駁斥「外國人在華安全風險上升」說法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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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安部連續第三天發布對《反間諜法》的官方解讀,駁斥《反間諜法》「擴大執法權限,容易造成『濫權風險』,導致外國人在華安全風險上升」的說法。

中國國安部10月25日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反間諜法》的誤讀和正解系列之三,稱中國修訂的反間諜法保障反間諜工作主管機關有效發現處置間諜違法犯罪行為,但也嚴格規範權限,並尊重人權,有內部和外部監督。

這是中國國安部連續第三天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對《反間諜法》的官方解讀,前兩期駁斥「頻繁修法泛化國家安全」,以及「修法讓外企在華不確定性增加」的說法。

中國國旗:2023年10月18日,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在中國北京舉行,中國國旗在人民大會堂樓頂飄揚。(Reuters)

25日發布的文章指出,新修訂的《反間諜法》設置完備的權利救濟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權,新法施行三個多月以來,「沒有發生一起所謂的『任意拘押外國人』事件,也沒有一起針對國家安全機關執法行為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文章稱《反間諜法》嚴格規定權限,確保始終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各項執法權,並舉例稱,採取查閱、調取、傳喚、檢查、查封等措施,明確應當由兩人以上進行,並依法出示工作證件和相關法律文件;進行檢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證工作,還應當全程錄音錄像等。

文章也稱,《反間諜法》專門規定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制度。外部監督上,任何人都有權向上級國家安全機關或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進行檢舉或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