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銘暉涉受賄、濫權罪被捕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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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3日通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王銘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王銘暉生於1960年2月,四川資陽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8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委黨校現代管理專業畢業,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他曾在資陽、內江、宜賓等地工作多年,擔任過四川省政府副省長、省委秘書長、省委改革辦主任等職務。
今年1月,官方通報,王銘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7月,官方通報,王銘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貪圖享樂,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旅遊和服務」等,並「違規為多人職務晉升、調整等提供幫助」。
王銘暉還被指「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親清不分,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更被指「政績觀嚴重扭曲,急功近利、濫權妄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