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發布意見:從重處罰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者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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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23日)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懲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意見》,明確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黑惡勢力首要分子、骨幹成員、糾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從重處罰。

上述意見規定,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包括:組織、指揮未成年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向未成年人傳授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方法、技能、經驗;利用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為逃避法律追究,讓未成年人自首、做虛假供述頂罪;利用留守兒童、在校學生實施犯罪;針對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等。

意見指出,要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黑惡勢力首要分子、骨幹成員、糾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從重處罰。(視覺中國)

意見指出,法院、檢察院、警方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協作配合,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在偵查、起訴、審判、執行各階段,要全面體現依法從嚴懲處精神,及時查明利用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實,避免糾纏細枝末節。要加強對下指導,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重特大案件,可以單獨或者聯合掛牌督辦。

意見還指出,法院要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及時審判,從嚴處罰。嚴格掌握緩刑、減刑、假釋的適用,嚴格掌握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依法運用財產刑、資格刑,最大限度剷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意見並要求,認真落實邊打邊治邊建要求,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加強各職能部門協調聯動,有效預防未成年人被黑惡勢力利用;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