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規:法定節假日外 娛樂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電子遊戲機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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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印發《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規定,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娛樂場所以及其他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電子遊戲機。
《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又明確,禁止面向國內市場生產、進口、銷售、經營有存在安全隱患的遊戲遊藝設備。遊戲遊藝設備不得含有下列宣揚賭博內容:具有或者變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幣、退鋼珠等功能的;捕魚機等以設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的;老虎機、轉盤機、跑馬機等由系統自動決定遊戲結果的等。
《辦法》又指,利用遊戲遊藝設備進行有獎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來源合法、內容健康、安全無害的獎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虛標價格。獎品目錄等相關信息應當報所在地縣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備案。遊戲遊藝設備以概率性方式提供實物獎勵的,經營者應當在遊戲遊藝設備正面顯著位置明示概率範圍。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