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及貪污 吉林紀委前副書記邱大明被「雙開」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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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吉林省紀委前副書記、省監委前副主任邱大明涉嫌受賄及貪污,目前已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除黨籍及公職。
這亦是繼日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的遼寧省紀委前副書記楊錫懷後,3天內第2名被處分的省紀委前副書記。
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調查發現,邱大明涉嫌泄露中央巡視移交線索處置情況,干預違紀違法案件查處並跑風漏氣,對抗組織審查,同時違反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低價購房,為自己及近親屬謀取利益等,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
因此,中央紀委決定開除邱大明黨籍;國家監委則開除其公職以作處分,同時免去其第十一屆吉林省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今次兩位省級紀委前副書記接連被處分受到外界關注。此前自中共十八大後,已有多位省級紀委副書記曾被查,包括2014年12月落馬的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及2015年7月被查的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察廳原廳長鐘世堅。
針對紀委副書記違紀問題,《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指出,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天然的「保險箱」,對於那些企圖混入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將堅決清理門戶,不遮醜、不偏袒、不護短,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堅決保持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正氣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