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監察體制改革有利統一領導 須管住棄用權力失職行為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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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央視網」12月14日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3日下午就「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舉行第11次集體學習,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學習,並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主任馬森述講解。

習近平:監察體制改革有利統一領導,須管住棄用權力失職行為。(央視截圖)

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發表講話,指自2012年十八大領導層換屆以來,中共致力於更好發揮監察機關職能作用,強化國家監察,至去年十九大提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便將「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列在「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方案」第1條。

冀促進幹部履職盡責、幹事創業

習近平認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有利於加強中共集中統一領導反腐敗工作,有利於實現對公權力監督的全覆蓋,有利於堅持標本兼治、鞏固擴大反腐敗成果。

習近平又稱,權力監督的目標是保證公權力正確行使,更好促進幹部履職盡責、幹事創業。既要管住亂用濫用權力的瀆職行為,又要管住不用棄用權力的失職行為,整治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注意保護那些敢於負責、敢於擔當作為的幹部,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要及時予以澄清,形成激濁揚清的良好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