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台獨是「回應賴清德兩國論」 新華社:打擊囂張氣燄
國台辦與其他部門6月21日共同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重申對台獨勢力的零容忍態度,並試圖透過嚴厲的法律懲罰來達到震懾效果。官媒《新華社》26日發表署名文章,稱懲治台獨22條意見是回應賴清德「荒謬且危險」的就職演說,以實際行動打擊「台獨」勢力囂張氣燄,更為剛性、力度更強的刑事司法手段,將會使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懲處進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態化的新階段。
這篇文章署名以《新時代反「獨」促統的法治利劍》為題,撰稿人為中山大學港澳台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伍俐斌。
內容指出,該份意見有的放矢、寬嚴相濟,合理兼顧了反「獨」與促統;一方面明確將懲治的對象限定為「台獨」頑固分子,將懲治的行為限定為「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打擊範圍清晰明確,針對性強。
另一方面,文章強調,即便對於「台獨」頑固分子,《意見》也酌情給予悔過機會,只要其有自願如實供述罪行、主動放棄「台獨」立場、不再實施分裂活動、採取措施減輕危害後果等情節,就可以依法獲得從寬處理乃至撤銷案件或不起訴,充分展現出促統誠意。
針對意見發布實施,文章明示至少有三方面意義,第一是對懲處台獨進一步「法律化」,為刑事懲處的實施主體、具體方式、司法程序等提供了新的、更為細化的規範依據;第二是回應近段時間來「台獨」分子的分裂言行,以實際行動打擊「台獨」勢力囂張氣焰。
文章具體展開稱,賴清德5月20日發表了荒謬且危險的所謂「就職演說」,公然宣揚「兩國論」、鼓吹「台獨」,「台獨」分子也隨之興風作浪、荒謬言行頻出,《意見》的發布也是對這股「台獨」逆流的有力回應,有助於打擊「台獨」勢力的囂張氣焰。
關於第三點意義,文章指出,表明對「台獨」頑固分子的追責懲處將進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態化的新階段,有助於進一步推動新時代反「獨」促統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