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田飛龍:慎提民主普選是對林鄭的尊重與支持
4月11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中南海紫光閣向林鄭月娥頒發《國務院令》,任命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2017年7月1日上任。在任命過程中。林鄭與李克強的座位安排、李克強言談中未提及「推動民主」等細節受到眾多西方媒體與香港媒體的關注。
對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在接受多維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座次排布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管治角色的「歸位」,央港關係定名定分,而李克強言談中沒有突出民主,是對林鄭在競選綱領中香港重要性事項排布的尊重,林鄭本人理性務實的做法有利於為重啟政改做好政治、社會等方面的准備。
多維:你如何評價林鄭月娥在北京接受香港特首任命的過程?
田飛龍:林鄭月娥的北京之行體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候任特首依法行使實質任命權的憲制性程序。林鄭先去見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獲頒委任狀、成為香港第五任行政長官,然後去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接下來在香港駐京辦召開媒體見面會,顯示了中央政府對香港最高行政長官的任命程序是一個實質性程序,特首的合法性既來自於本地選舉,也來自於中央任命。中央任命確認了選舉的合法性,也確認了中央對新特首的實質信任。經過這些步驟,到林鄭7月1日宣誓就職時,整個程序才算完整。
林鄭此行主要是溝通兩件事:一是與中央政府確認未來施政上的優先順序,同時她也向中央政府表示自己會充分、完整地履行自己的憲制性責任;二是就組閣團隊以及香港社會目前的情況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溝通。也就是說,她既是來接受特首任命,也是來進行初步的工作意向溝通,為未來陸港兩地在一些議題上的合作、推進做一些鋪墊,以獲得中央政府的持續支持。所以,這趟行程可能不會有直接顯現出來的成果,只是程序性的接觸與初步的溝通。關鍵還是要看林鄭未來如何展開具體工作,以及與中央的細節溝通情況。
多維:2016年,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來北京向中央政府匯報工作時,他與習近平的座位安排就已經不是之前的並排對談,而是帶有上下級關係的工作會議形式。這次林鄭月娥在同李克強會談時也沿用了這種座次形式,可見已經成為一種慣例。但很多西方媒體和香港本地媒體依然將這個細節做了著重描寫,似乎想傳達某種暗示。
田飛龍:中國中央政府這些年一直強調「依法治港」,即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按照《憲法》與《基本法》的規定,各歸其名分。
此前中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去香港也用了「視察」一詞,而不是「訪問」,可以看出香港作為《基本法》規定下的一個地方行政特區,它與中央政府之間絕非是對等關係,它的權力來自中央政府授予。
所以,從已經連續幾次的座次安排所反映出的憲法慣例上來看,中央政府正在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對香港的管治權。包括在帶有象徵性、程序性的特首任命儀式上,儀式是權力與權威的構成性要素,其中體現出的名分差別雖然一再受到西方媒體與香港媒體的關注,但這是中央政府的管治角色回到了《基本法》所規定的應有位置,是「歸位」而不是任何制度性的改變。
香港和國際社會應更多正面理解和適應中央管治權在香港治理中的實質性和象徵性行使,以及香港在一國兩制新的發展階段更多融入國家法律秩序之中的發展趨勢。
多維:香港媒體普遍還注意到了一個細節:李克強向林鄭月娥頒發特首任命狀時,在發言中沒有談及香港的民主或政治制度發展。而此前兩任特首在獲得委任時,時任中國總理溫家寶都有提到「推進民主」。你怎麼看港媒所擔憂的「中央對港政策出現轉向」?
田飛龍:我認為港媒的解讀有誤導與片面之嫌。2017年3月5日,李克強在中國兩會上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當中,提到期待香港在五個方面實現發展,其中就包括了「推進民主」。這次李克強在言談中沒有突出民主,其實是尊重林鄭在競選綱領當中對於香港重要性事項的排布,較為側重支持林鄭去發展香港的經濟與社會民生,修補社會裂痕,為將來香港推進民主、重啟政改的更優政治條件、社會條件做充分准備,也體現出中央政府對林鄭重啟政改審慎態度的理解與支持。
多維:早在競選期間,很多港人就對林鄭月娥在競選綱領中僅用136字談政改表示不滿。她也曾一度承諾要向中央政府領導人反映港人對「8.31決定」的意見,但又在此次赴京之前改口,稱只概括匯報香港各方情況,不會具體討論某一議題。在這種背景下,林鄭月娥7月1日正式上任後是否依然存在認受性偏低的挑戰?
田飛龍:沒錯,香港政治在梁振英時期所凸顯的結構性矛盾與民意對立問題依然存在,林鄭也必然會陷入旋渦之中。但我的預期是,林鄭可以做得更好,有所改善和突破。
在重啟政改這個問題上,香港特首並沒有決定權,也不是一個最終話事者。根據《基本法》的「五部曲」,中央政府掌握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所以林鄭月娥在政綱當中不像曾俊華那樣大談特談重啟政改,其實是一種理性務實的做法。
在4月11日下午與習近平的會面中,林鄭實際上兌現了反映港人關於「8.31決定」有關意見的承諾,只是並非作為焦點議題,而是反映情況,讓中央充分掌握香港的政情民意。政改決定權在中央,特首應做好橋梁角色,凝聚香港社會更強有力共識及中央的信任條件,最終促成重啟政改甚至是普選框架再優化。這是一個循序漸進、考驗政治智慧的議題,不可急功近利,也不能輕率表態。我個人相信,林鄭作為上一輪政改的專責小組負責人,全程跟進政改每一步,冷暖自知,其對香港民主普選必定抱有信心和期待,也深刻理解中央關於普選與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性關聯。她是在按照其政綱和具體承諾一步步凝聚共識及准備條件,我們應該信任並給她時間去完成這一工作。
香港這些年圍繞政改已經造成了過度的政治化與社會撕裂,重啟政改也需要中央政府的信任與支持,尤其是要首先完成反港獨的法制建構,以及較好地理解普選與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之間的關聯性。只有在這些政治信任的條件下,重啟政改才擁有了中央政府可以接受的基礎與前提。
我認為林鄭的做法是延續了她在政綱當中一貫的理性務實的思路,先為重啟政改准備政治、社會條件,然後再與中央政府進行建設性的溝通,具體著手重啟政改的事宜,而不是在她上任之初,立即又將政治化的議題重新挑起,導致施政思路與香港未來的重建過程產生混淆、對立。
目前,香港選舉政治已經過去,日常治理即將來臨。2017是香港回歸20周年,一國兩制與基本法需要進行某種「中期檢討」。林鄭傾向於以經濟民生發展與社會重建作為優先議題,為香港贏回團結和信心,贏回中央對香港的信任和期待,贏回國家發展與國際化中香港應當抓住的機遇和利益。重啟政改是其日常治理議程上的重要議題,也是基本法承諾和中央支持的發展性議題,但並非最為優先的議題。香港在什麼樣的國家認同與社會共識基礎上完成普選改革,是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經受的重大挑戰與考驗。
此類考驗必須回溯到一國兩制的初衷加以定位,而這一初衷是一個完整整體的兩個關聯性面向:其一,保障香港繁榮穩定與高度自治;其二,保障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
作為地區性普選,香港政改必須在這樣的憲制框架中獲得理解和推進。林鄭反復強調自己的雙負責制以及對國家與香港的全面憲制責任,就已經包含了基於憲制框架理解、定位與推動普選的穩健立場。而這樣一種政治上的審慎與穩健,符合一國兩制的初衷,也為中央所高度信任、理解與支持。
因此,慎提民主普選並非對香港民主化的背向而行,恰恰是一種充分考量與權衡後的理性選擇,體現了林鄭與中央之間在一國兩制理解上的默契與協調,而這本身又成為林鄭未來推動普選的有利政治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