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民法總則》草案 未成年性侵受害者18歲後仍可提出訴訟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5日上午在北京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等6個決議草案,其中備受民眾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也以2782贊成,30票反對,21票棄權表決通過,本法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鷹表示,這是中國法治走向成熟的標誌性事件,也是民事權利得到精細化法律保護的里程碑。
作為《民法典》的統領,《民法總則》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為基礎,並作了完善和發展。總則分為11章,共206條,包括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附則。這構建了中國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為《民法典》各分編的規定提供依據。
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傅瑩在評價《民法總則》時曾表示,「我們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刑法或者其他專門法律,但是每個人的衣食住行、經濟活動都離不開民法。」由此可見其重要性。據澎湃新聞統計,民眾最關注《民法總則》的5項修改分別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個人信息保護」、「撤銷監護」、「綠色原則」,以及「虛擬財產保護」。而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此前透露,在聽取各政協委員,與各代表團審議的意見後,對《民法總則》草案作出了126處修改。
未成年性侵受害者 18歲後可申請訴訟
由於在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對「性」行為等可能還一知半解而遭到蒙蔽,甚至懾於侵害人的淫威而不敢發聲,等到成年後,再去尋求法律救濟時卻已超過訴訟時效。對此《民法總則》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為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成年後提供尋求司法救濟的機會。
此外,《民法總則》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這意味著,遭性侵的未成年人,以18周歲為起算點,在18歲至21歲之間,均可向法院主張權利。如果期間有中止、中斷的情形發生,甚至在特定情況下有延長的情形,那麼還可以比21歲的時間更長。
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收集者需防止信息洩露
去年山東發生的「徐玉玉事件」揭露了電信詐騙背後的個人信息洩露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民法總則》對此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且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個人信息。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副教師王雷認為,這不僅意味著獲取個人信息要合法獲得,在獲得後,(收集方)還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因安保措施未做好,導致個人信息洩露、毀損、篡改或者丟失等。
下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
《民法總則》還對民眾關心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作出了調整,把年齡下限由10周歲降到8周歲,規定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即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行為,受到民法的規管。
此外,《民法總則》還規定對於見義勇為行為,不再區分是否構成「重大過失」,只要「見義勇為」一律不負擔民事責任;除死胎外,胎兒具有民事權利,享有遺產繼承權;而網絡虛擬財產、數據等也都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