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親屬被揭仍持有多間公司股份

令計劃親屬被揭仍持有多間公司股份
撰文:傅霾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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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樹倒猢猻散,隨著令計劃的倒台,他的親屬也紛紛遭殃。(美聯社)
正所謂樹倒猢猻散,隨著令計劃的倒台,他的親屬也紛紛遭殃。(美聯社)

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一案,日前進入公訴階段。令氏家族背後有著龐大的政商同盟。在這個同盟中,既有其妻谷麗萍,也有其弟令完成、其嫂孫淑敏、其侄令狐劍、其侄女王玲等令家人的參與。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根據最新工商資料統計顯示,目前令家親屬們大多已從相關企業的股東名單中退出,曾經開辦或者投資的公司大多也已註銷,只有孫淑敏在少數幾家公司仍保留了50%股份;王玲也依然是北京匯金立方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的股東之一。

令狐劍及其母親孫淑敏在本世紀之初便開始了經商之路,這些公司與令計劃之妻谷麗萍的公益版圖的交集隱約可見。其中,孫淑敏和令狐劍的伴隨強勢縱橫系列公司的相繼註銷、更名,逐步從相關公司的股東名單中退出。儘管「強勢縱橫系」已經不見了令家人的身影,但幾家「品尚系」公司中仍可以看到孫淑敏的身影,而這些公司仍在營業中。

資料顯示,化名王誠的令完成曾擔任匯金立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在該公司王誠出資額僅2萬元,持股0.04%。2009年12月,王誠將所持股份全部轉讓給了王玲。公開報道顯示,王玲是王誠的侄女、令狐路線的女兒。匯金立方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是匯金立方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的全資子公司。如今,「王誠」這一名字在該公司的工商訊息中已經不見了蹤影。

將369發手槍彈存放家中 貴州公安廳交管局原局長施長征獲刑12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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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26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施長征受賄、貪污、非法持有彈藥一案,對被告人施長征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以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10萬元。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繳,上繳國庫或返還被害單位;對涉案彈藥依法予以沒收。

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施長征利用擔任貴州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直屬支隊政委、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承包、項目招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911萬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2021年12月,施長征退休時將單位價值5萬餘元的茅台酒據為已有。施長征在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工作期間,未按規定上交子彈,將369發手槍彈私自存放在家中。

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施長征受賄、貪污、非法持有彈藥一案。(「貴州高院」微信公號)

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施長征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其中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貪污數額較大,私藏彈藥危害性較大,依法應受到嚴懲。鑒於施長征受賄犯罪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部分贓款,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施長征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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