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教育部高校招生改革 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等加分項目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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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展開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當中提到,今年將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等加分項目,引起外界關注。
《通知》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科學選拔人才,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和規範有序。
《通知》指出,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相關規定,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體育特長生:在體育方面有一定成就的學生,可在高考時申請為體育特長生,獲得高考成續「加分」、或學校以其他優惠方式錄取等。
取消加分項的首要考慮是公平
取消高校加分項目引起外界關注。有分析認為,取消加分項的首要考慮是基於公平。以體育加分為例,過去一直是舞弊的重災區。有媒體曾統計2009至2014年曝光的15宗高考加分負面案件,有12宗涉及到高考體育加分。因此在《通知》裡要取消的項目中,排在最前面的也是體育加分。
而在取消競賽加分這一方面,分析指出,競賽加分造就出「培訓+比賽」的產業鏈,最終無助開拓學生心智、訓練思維的功能,反倒養肥一批培訓機構。為「起跑線」焦慮的家長,不惜重金為孩子報名各種競賽培訓班,從教育資源的佔有上,形成了另外一種不公平。
不過,取消高考競賽加分,只能解決高中升大學時招生公平問題。在應試教育的背景下,小升中、中考,奉行的是同一套邏輯。高考層面,可以將競賽逐步納入自主招生的考量範圍,但在高考前的升學中,競賽還會繼續扮演重要角色。除了「一刀切」的禁止,教育評價機制單一的問題仍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