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安:黑惡勢力3月1日前投案自首 可依法從輕處罰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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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公安表示,廣東正在掀起一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廣東掀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網絡圖片)

據微信公眾號「廣東新聞聯播」消息,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廣東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去年「颶風2017」專項行動將矛頭之一對準黑惡勢力犯罪,明確將打擊「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等農村黑惡勢力作為主攻方向,全年一共發起4次集群戰役,涉黑涉惡類案件破案數同比上44%。

廣東省公安廳表示,全省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對黑惡犯罪尤其是農村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呼籲群眾通過舉報郵箱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

凡是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微信公眾號「廣東新聞聯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