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掃黑除惡結合基層「拍蠅 」 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繼早前第十九屆中共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公報指出要把「把懲治基層腐敗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涉黑『保護傘』」後,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又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要求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針對當前涉黑涉惡問題,《通知》表示要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通知》又強調,要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同時,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宗案件都辦成鐵案。
《通知》又指出,要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紀檢監察機關要將治理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一個重點,納入執紀監督和巡視巡察工作內容。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各機關建立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對每宗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深挖其背後的腐敗問題,防止就案辦案、就事論事。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將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執紀審查重點,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發現一宗、查處一宗,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加大督辦力度,把打擊「保護傘」與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做到同步偵辦,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重點督辦。
《通知》又指,要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對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地區、行業、領域,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依法依紀對其第一責任人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絕不姑息。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對日常監管不到位,導致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問責。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