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法》獲美國參院外委會通過 將交予參議院全院表決
撰文: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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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昨日(7日)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鼓勵美台所有層級官員互訪,下一步將提交到參議院全院進行表決。若參議院通過該法,美台理論上可實現高層互訪,而關鍵則在於美台的行政單位如何執行。
眾議院於上月9日無異議聽過「台灣旅行法」,參議院外委會亦於昨日通過眾院版本的台灣旅行法。據悉,法案未來送至參院全院表決後,不需協調兩院版本,可直接交予總統川普簽署立法。
美國與中華民國終止外交關係後,台灣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至今無法訪問華府;美國過去雖曾派閣員訪台,但通常避開敏感的國防、外交官員,多以商務、教育等方面交流為主。
若「台灣旅行法」順利通過並簽署成法,美台間高層級官員互訪解禁,但關鍵仍在於行政單位如何執行。參院外委會主席Bob Corker於表決前表示,台灣是美國的友人與夥伴,在許多方面協助美國;參議員Bob Menendez則說,台灣對美國的安全利益而言重要,台美關係基於民主、人權等共享價值。
「台灣旅行法」指出,美國國會認為,自制定台灣關係法後,由於美國對於台灣高層訪美的自我設限,美台缺乏有效的溝通;國會的意見是,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台之間各層級官員互訪。
法案提及,美國政策應該允許國安、行政等任何層級官員赴台灣會晤台灣官員,並允許台灣高層官員進入美國,與美國國務院、國防部及其他政府部門官員會面。
在美台灣人遊說團體「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陳正義昨日透過新聞稿表示,美國對於和台灣高層互訪的自我設限需要被拔除;畢竟那裏是美國領土,只有美國有權力來決定誰可以訪問華府。
陳正義並說,美國與台灣是享有共同價值的盟友,去除高層互訪的限制可以促進兩個國家在經濟、政治、區域安全等層面進一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