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不理舊賬是公然拆台中央政策 官僚主義已成中國發展根本障礙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一位政協委員說道:「到一個地區投資興業,企業家最怕的是什麼?莫過於新官不理舊事!」這句話讓許多民營企業家深有共鳴,反映了長期以來民營企業面臨的困境。
不少內地民眾都有一個負面印象:當某一位地方官員為了政績、稅收、就業,往往會積極響應中央政策,高調招商引資,可一旦把企業吸引進來,待當初負責的地方官員離任之後,一些新上任的官員不願去理會前任官員招商引資過程中產生和積累的問題,甚至連合同和司法裁判都不遵守,讓當初被引進的企業陷入欲告無門的困境。這樣的負面印象嚴重影響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讓許多民營企業家對於國家法律和中央政策在地方上的執行產生疑慮。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奇蹟,在相當程度上離不開民營經濟的發展。關於民營經濟有一個著名的「五六七八九」的說法,即民營經濟為中國「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改革開放的成功,一個關鍵原因正是在於為民營經濟打開了一道通往世界舞台的大門。既然如此,當今天中國欲走出三年疫情和近年來內外形勢疊加造成的經濟困境,欲達成第二個百年和中國式現代化的目標,就不能不像改革開放之初那樣繼續為民營經濟的壯大創造空間,實實在在解決民營企業的困境。而這自然包括困擾許多民營企業家的「新官不理舊賬」問題。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多地宣布向「新官不理舊賬」問題亮劍。7月18日,湖北省發布《2023年度徵集「新官不理舊賬」問題線索的公告》,提及「因黨委、政府換屆,領導幹部崗位變更,招商引資和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政策措施不落地、不落實、執行不連續問題;對簽訂的合法合規合同或作出的合法合規承諾不履行、不兑現問題;對解決招商引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的歷史遺留問題不擔當、不作為,導致合法合規項目不能及時落地、建設、投產、見效問題;其他「新官不理舊賬」問題。除湖北省之外,遼寧省、雲南省、山西省、湖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等多地,同樣要求糾正「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務失信行為。
從現實來看,「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較為普遍,甚至存在於本應作為治理榜樣的省市。比如,作為首善之區的北京,論道理應該積極落實國家法律和中央政策,解決民營企業的正當訴求,但遺憾的是,連北京都存在「新官不理舊賬」問題。
7月19日,國家最高規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發布,總體要求是「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其中有兩處與「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有關聯。一處是第三條意見「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寫道:「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訊息納入全國信用訊息共享平台。」另一處是第六條意見「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健全防範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依法依規加大對責任人的問責處罰力度」。
這是非常必要的,但更要落到實處,讓每一傢俱體企業感受到政策的温度。因為對於已經改革開放45年的中國來說,對民營經濟的保護和關於民營經濟的政策早已寫入憲法並不斷被重申,如今缺的不是政策,而是有效執行,是不被地方官僚主義所異化。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點名「為官不為」問題,同年國務院第三次廉政會議更是尖鋭指出:「身在崗位不作為、拿着俸祿不幹事,庸政懶政怠政,也是一種腐敗。」然而近年來,以「為官不為」為主要特徵的官僚主義問題十分突出,一些地方官員「新官不理舊事」,漠視民營企業和民眾正當訴求,甚至如《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所言「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置國家法律和中央政策於不顧,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
不論「新官不理舊賬」還是「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本質上是一種不作為和腐敗,是懶政怠政,屬於官僚主義的典型表現。這既會對地方政府公信力、國家政策產生負面影響,又會傷害世人對於中國法治的信心。可以說,「新官不理舊賬」所代表的官僚主義已成為中國進一步發展的根本障礙,亟待移除。重新提振民營企業的信心,重新激發社會活力與創造力,除了依賴於國家法律和中央政策之外,更需要從解決具體的「新官不理舊賬」和官僚主義問題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