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是什麼意思?
二十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習近平6月11日主持召開深改委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關於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和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關於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開放環境的若干意見》等文件。
其中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方面,深改委會議通稿說,「必須着眼於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加強黨的領導,完善公司治理,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業。」
此外,會議還指出,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尊重企業經營主體地位,堅持問題導向,根據企業規模、發展階段、所有制性質等,分類施策、加強引導。要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完善黨領導國有企業的制度機制,推動國有企業嚴格落實責任,完善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加強對國有資本監督管理。要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股東行為、強化內部監督、健全風險防範機制,注重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提升內部管理水平。
除了三中全會的背景,今次深改委專門討論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還有一個關聯度更高的背景,那就是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現行公司法於1993年制定,今年正值公司法頒佈30周年。1999年、2004年對公司法個別條款進行了修改,2005年進行了全面修訂,2013年、2018年對公司資本制度相關問題作了兩次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修改公司法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強產權保護、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等重大決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適應實踐發展,不斷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修改公司法對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從修改公司法到深改委專門討論,不難看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最核心的對象,針對的是國有企業,而對於民營企業,深改委的措辭是「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同時強調,「根據企業規模、發展階段、所有制性質等,分類施策、加強引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曾明確提出國企改革的七大方向,其中「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位居首位。十九屆四中全會在提到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時,前綴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如果將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聚焦到國有企業,其特色就不難理解。習近平也曾表示,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到公司治理各個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
應該說,將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統一起來,的確很有「中國特色」,也是中國現代企業制度區別於國外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區別。中國國有企業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公司制改革以來,既借鑑了國際上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通行做法,也結合中國實際進行了中國化改造,這種改造的內在邏輯與「兩個結合」一脈相承(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
雖然決策層提出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主要針對的是國有企業,但作為民營企業,在現實中仍避不開「中國特色」,畢竟「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何況民營企業對國家的稅收貢獻超過50%、民營企業的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以及對外直接投資均超過60%、高新技術企業佔比超過了70%、城鎮就業超過80%、民營企業對新增就業貢獻率達到了90%,要想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就不可能將數量巨大、貢獻巨大的民營企業排除在外。從這個層面來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切實做到「分類施策」,處理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係。
巧合的是,深改委會議召開之際,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一份《關於加強網約配送員群體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稱,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新業態、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的決策部署,要做深做細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網約配送員群體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意見》還要求推動成立網約配送員行業黨委、動態摸排配送員黨員底數,以黨員為重點聘請責任心強的配送員擔任兼職社會監督員,鼓勵他們「隨手拍」「隨手報」參與基層治理,即利用配送員隊伍監督社會。《意見》還稱,做好配送員群體的黨建工作,是為了切實提升這個群體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邊是「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目標,一邊是「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的要求,魚和熊掌如何兼得,這是一個問題。
好在高層對問題並非視而不見。習近平5月23日在濟南召開企業和專家學者座談會之後,《人民日報》在一篇座談會觀察稿中披露了一個細節,習近平在會議上聽到關於創新與投資的發言後追問:我們的獨角獸企業新增數量下降的主因是什麼?《人民日報》該觀察稿並非透露更多消息,但從這一發問來看,高層至少是看到了問題所在,也意圖將這一「問題清單」列為「改革清單」。
長期研究並呼籲企業家精神的經濟學家張維迎說,要想真正理解企業家精神是什麼,必須理解企業家精神不是什麼。以下三點尤為重要:第一,企業家決策不是科學決策,不是基於數據和計算,而是基於想象力和判斷;第二,企業家決策不是滿足約束條件下求解,而是改變約束條件,把不可能變成可能;第三,企業家不以利潤為唯一目標,企業家有超越利潤的目標。
很難想象,如果一味「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如何保有充分的想象力和判斷?又如何積極主動改變約束條件、把不可能變成可能?即將到來的三中全會,或許能給出一些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