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反假新聞法實施不足半年 遭國會表決推翻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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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國會周四(16日)舉行表決,成功否決由前朝政府推出的《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Anti-Fake News 2018)。
馬來西亞政權變天即將踏入第100天,當地國會下議院辯論廢除假新聞法案的動議,在經過3小時的辯論後,最終通過動議。而在表決前,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副部長哈尼巴批評前朝政府應該以修正現有法律方式處理假新聞情況,而不是另外推出新例。
該條具爭議的法案由上任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當地稱納吉)在4月提出,列明,任何人在知情下製作、提供、散播、印刷或出版假新聞,最高可被罰款50萬令吉(約96萬港元)及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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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不少反對聲音認為,該法案正值大選舉行前通過,因此批評納吉布是希望趁機打擊針對他及執政黨的負面言論。納吉布最終在大選中慘敗,執政權拱手相讓給前總理馬哈蒂爾(Mahathir Mohamad,當地稱馬哈迪),而新政府上台時表明會廢除有關法案。
對於馬來西亞反假新聞法案被廢除,東盟國會議員人權組織(Asean Parliamentarians for Human Rights)歡迎有關決定,指它本身就是用於禁止民眾批評政府和抑制言論自由,因此認為法案最初就不應該存在。
馬來西亞原本是首批推出反假新聞法的國家之一,其他東南亞國家如新加坡及菲律賓曾考慮推出類似措施。而該法案實施後一星期,一位到馬來西亞旅行的丹麥人因製作YouTube影片,指巴勒斯坦哈馬斯組織(Hamas)有成員在吉隆坡被槍殺後,馬來西亞救護機構反應太慢而惹上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