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TikTok「不賣即禁」法案引爭議 或違背憲法第一修正案?

撰文:The Conver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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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中國短片公司TikTok做了一件最美國式的事:它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所代表的美國政府。其訴訟聲稱,如果TikTok不賣給其他公司將會遭禁——這項2024年4月24日生效的聯邦法律違反了美國憲法。

作者:美國喬治城大學的法律和科技教授Anupam Chander、康奈爾大學的臨床法學副教授Gautam Hans

該法律「點名」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 Ltd.)。此外,該法還適用於其他用來分享信息、每月有超過一百萬用戶、且有20%或以上的所有權為中國、俄羅斯、伊朗或朝鮮所有的應用程式和網站。如果總統認定這些應用程式或網站「對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那麼這些應用程式和網站也必須被轉讓,否則將被禁止在美國使用。

TikTok在訴訟中指出,該法律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因為它未能就應用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給出證據,也未有嘗試採取更輕微的限制性措施。儘管議員們不同意這一觀點,但強制剝離TikTok的法律——《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敵對勢力控制應用法案》——確實牽涉到第一修正案。我們認為,它的影響將不止於這一宗案件。

作為一家在美國註冊成立並提供網絡媒體平台的公司,TikTok有權在第一修正案的保護下選擇發佈哪些信息(在本案中為用戶短片)。

由共和黨控制的美國國會眾議院2024年4月20日通過總價值950億美元的立法計劃,以向烏克蘭、以色列和台灣提供安全援助,並強制TikTok脫離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圖為國會大廈外的情景。(Reuters)

在我們這些研究法律和技術的學者看來,這項禁令屬於一種大規模的事先限制措施,美國法院一般不允許這樣做。事先限制是指政府在言論發生之前(通常是某種形式的發表)對其進行阻止的行為。

以控制言論為目標

該法律的支持者說,這不是一項禁令——TikTok只需要賣掉自己便不會被禁。這些支持者將該法案描述為資產剝離,一種純粹的經濟監管,他們認為這應使其免受第一修正案的挑戰。賣出後,用戶可以繼續愉快地使用TikTok,而不必關心公司的所有者是誰。但在我們看來,這項法律似乎是試圖通過強制改變所有權來控制言論。

改變應用程式上的言論內容,是該法律某些支持者的明確目標。該法案的主要起草人、前美國眾議院議員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於今年4月卸任,加入了一家由微軟提供部分支持的風險投資公司。《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報道說,國會通過這項法案的部分原因是,有人指責TikTok在以巴戰爭中過度宣傳其中一方,儘管改指控未經證實。

試想一下,假如政府告訴貝索斯(Jeff Bezos),他必須出售《華盛頓郵報》,因為政府擔心他可能會利用自己對報紙的控制權推動特定的議程。或者用一個數碼媒體做類比,如果政府因為不喜歡馬斯克(Elon Musk)對合法言論的內容審核而告訴他必須賣掉 X(前身為推特),又會怎樣呢?這些情況顯然與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有關。

圖為TikTok上以色列圍困加沙的即時直播。(美國波斯頓東北大學網站)

所有權問題

將TikTok的所有權從一家公司轉移到另一家公司,這與第一修正案的目標息息相關。

最高法院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在一個與TikTok所有權無關的案件的口頭辯論中指出,所有權可以對應用程式產生影響。她指出,將Twitter出售給馬斯克改變了該應用程式的性質。卡根說:「有一天,Twitter的用戶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成了X用戶,內容規則變了,他們的信息源也變了,突然之間,用一種隱喻來看,他們每天早上收到的都是一份不同的網上報紙」。

的確,《華盛頓郵報》在Twitter易主後出現了右傾趨勢。

通過強制將TikTok出售給一個與中國共產黨沒有關係的實體,美國國會的法律意圖是改變平台的性質。這種政府行為牽涉到第一修正案旨在保護的核心問題:政府對私人言論的干預。

圖為美國眾議院2024年3月13日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一項法案。法案將給予TikTok的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約6個月的時間與TikTok剝離,否則將面臨禁令。圖為影片截圖。(House TV via REUTERS)

眾議院關於TikTok法案的共同提案人、美國眾議員克里希納穆爾蒂(Raja Krishnamoorthi)指出了另一個美國政府命令中國公司出售美國應用程式的例子。2019年,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命令Grindr新的中國所有者賣掉這款約會程式,而中國所有者在第二年就這樣做了。在該案中,外國所有者無法在美國主張第一修正案權利,因為他們在美國境外,因此沒有法院考慮這一問題。

國家安全訴求

政府尚未向公眾披露TikTok法中提到的國家安全問題。若果這一擔憂準確,那麼進行一定干預也是合理的,但一些美國人可能會拒絕相信存在迫切的國家安全問題的說法。為了消除人們對政府秘密權力的懷疑,尤其是當它涉及到言論權利時,政府理應公開說法。

美國參議員布盧門撒爾(Richard Blumenthal)和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都支持TikTok 法案,他們看過政府的秘密證據,呼籲公開這些信息。我們認為,這是公眾正確理解政府關於在此情況下有理由實施禁令的主張的重要一步。無論如何,法院最終將對保密的證據進行權衡,以確定政府出於國家安全考慮是否有理由對言論進行干涉。

在司法無效或立法廢止該法律的情況下,一年後TikTok將無法在美國有效運行,移動應用商店將無法提供軟件更新,甲骨文公司也無法繼續在其伺服器上託管該應用及其美國用戶數據。TikTok可能於2025年1月19日在美國停運。

本文轉載自The Conversation,香港01獲授權編譯,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點擊閱讀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