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音樂、地下文化:在Vans與Hidden Agenda之間
當那些滑手不論是在當年,還是現在,不論是在他們游走大街小巷找回來的乾涸的泳池,還是城市內裝修而成的品牌場所內,當他們凌空一躍,跳離牆的思維限制——如此魔幻現實的一剎,我們應思考如何不讓牆限制各種獨特的個性與表達。
今天來談牆的故事,不是圍牆,而是以控制滑板滑離碗池,來制造凌空飛躍的一剎,那一剎有關獨特的感受、有關個人的身份。而Tony Alva如是形容Off the Wall:「It’s an individual expression of your identity.」這是Vans的廣告,Tony Alva與Elijah Berle,相差30年,一起滑板,在滑板運動的世界裡,無關年齡,都是反抗的態度與追求自由的心。
而有一條題目是這樣的:有乜Vans做得,Hidden Agenda唔做得?近日,亞洲第一個House Of Vans永久場地登陸香港,並將在今周六舉行開幕派對,中午12點開始免費入場踩板,又有飲品與小食供應,這個消息在Vans官方facebook公佈後,引來熱論——這個永久場地設在觀塘工廈,當Hidden Agenda十面埋伏,因無娛樂牌照不能搞show,Vans卻可以show照搞,板照滑,無怪乎大家反應熱烈。
運動鞋的反叛與滑板的垂直時代
運動鞋的歷史本就有關街頭,亦有關反叛,一種實用與態度的融合。某種程度上,Vans這個半世紀品牌的活力,就是來自滑板與及相關的街頭潮流與地下音樂等。但在這例子上,將Vans與Hidden Agenda置於對立面有點未說清中間微妙之處的所在。
還是識睇識留言,黃津珏說「地政就冇以上工廈申請資料。但可唔可以解釋吓點解要鬧Vans呢個場?香港有過半工廈單位違法嘅,要鬧大把有得鬧。」稍稍倒後一步,不如從街頭潮牌所依賴的次文化談起?
50年代,美國西海岸流行衝浪運動,之後延伸為陸地上的滑板運動,衝浪族群變成滑板玩家,原本只是衝浪手在等不到大浪時的解癮運動,隨著60年代滑板器材的改進,70年代西海岸的大旱,滑板愛好者將廢棄的鑰匙孔型泳池作為練習垂直表面滑板的場地,這種運動漸漸形成自己的語言、技巧、衣飾風格和音樂愛好。
Tony Alva就是發明Off the Wall的人,這就得提及Z-Boys。一切發生在洛杉磯的Venice,一個又名Dogtown的地方,其時該地充滿罪惡、貧困與毒品,年輕人極度自由興頹廢。1968年一群衝浪選手、藝術家、製造商在當地合開了Zephyr Surf 衝浪店,70年代更贊助一幫熱愛滑板運動的年青人成立了Z團隊(Zephyr Team),很有可能不是因為這種運動,這些年青人的天份與獨特很大可能被視而不見。
除了Tony Alva,Z-Boys主要成員還有Jay Adams與Stacy Peralta。他們為滑板運動加進了新的型態,也同樣是他們,將膠輪加進滑板裡,在干涸的泳池內模擬滑浪,促成此運動大行其道。1975 年,他們在滑板大賽中大勝,引爆滑板族群擴大。
Tony Alva最有名的招式就是off the wall空中動作,他在1976年做出了在泳池邊緣騰空而起,再落回泳池內部——有說這宣告了滑板的「垂直時代」的來臨。
Jay Adams:永遠的地下與初心
把時間撥回十年之前,離Los Angeles不遠的城市Anaheim,Paul Van Doren創立了Vans。此後十年,當滑板的器材隨時而變、技巧愈來愈多, Vans也透過更新鞋款,使職業滑手設備更足。1977年,Tony Alvam更建議Vans的創立者Paul Van Doren在華夫底的基礎上,加上踩線和護踵,第一款由職業滑手設計的Era鞋款正式登場。
但Tony Alva的角色不只是發明了一種技巧,Off The Wall還成為Vans的logo,指向獨特的個人風格,也指向敢於嘗試與創新。在風起雲湧的六、七十年代,這種自我表達精神不僅來自滑手,也結合了當時後期Punk思想與新浪潮音樂,加上街頭潮流,形成了滑板文化。
而其實最初,滑板運動被認為太驚險與激進,60年代一度被政府嚴令禁止,成為了地下項目。如果不是當時這些深具反抗精神的滑手,也沒有其後那些故事。
關於傳奇的Z-Boys,對比Tony Alva,更難忘Jay Adams,當後來同行者都大收名利或轉往商業,只有他始終在做自己想做的事,他不按章出發,總在比賽中隨心表演獨創技巧,評審也不知道怎樣評分,就是他一生的終結,也是在前往海灘衝浪的路上心臟病發過世的。
當Vans在不同城市設立House of Vans據點,將這些藝術、音樂與次文化結合,商業氣息必然有,這是避不開的。任何次文化的icon,無論是自由不羈如Jay Adams、詰問社會如Jean-Michel Basquiat與Keith Haring,其形象終究還是在身後為商業營銷策略而吸納。
但有關牆,今天想談的,不是誰被拒諸牆外,誰可以進入牆內,而是本質上這牆為何存在?今天不是哪個品牌可以做些什麼,而是政府的《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落後,以及政府對待live house與不同文化的不重視。
當那些滑手不論是在當年,還是現在,不論是在他們游走大街小巷找回來的乾涸的泳池,還是城市內裝修而成的品牌場所內,當他們凌空一躍,跳離牆的思維限制——如此魔幻現實的一剎,我們應思考如何不讓這些牆限制各種獨特的個性與表達。
就這樣躍起,跳離牆的思維限制——本質上有些事情就是因壓制而盛行,因在體制外才維持其反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