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時裝難題:何謂美?何謂醜?
近幾季天橋上突然興起一陣「醜時尚」(Ugly Fashion)風潮,以往被時裝精蔑視的小腰包、膠拖鞋、大膠框眼鏡,拜Gucci、Vetements甚至Louis Vuitton等品牌所賜全都變成IT items。有人說是指醜為美,也有人說是「Millennials」的反主流行動,當然更多人說是時裝品牌斂財的好手段。
進入正題前先戴頭盔,皆因美醜之辨總是主觀看法,如有意見儘管留言賜教,感謝諸位看倌多多包涵。
《一物》曾經於數月前寫過一次有關災難級聯乘的短文章,引起不少回響,讀者亦奮起「推薦」某品牌的聯乘系列為「Ugly Fashion」的極致,可謂眾望所歸。只是我們為此熱潮妄下好壞的定論前,何不先了解何謂「Ugly Fashion」?
Ugly Fashion是反潮流的潮流
潮流觀察員Megan Collins指,「醜時尚」代表非主流時代的崛起,「也是象徵激烈的美學辯論,以往從未如此多人參與過」;為Crocs賦予新形象的Christopher Kane則從實用性解釋:「與實用性融合的醜時尚有着不可忽略的新力量」。以上説法雖有道理,但還是著名造型師Dani Michelle最一語中的:「醜時尚並非只是單純的醜服裝,它預演着潮流的演變和設計中心的轉移。」
換句話說,「Ugly Fashion」是一個讓人以為自己是與別不同的潮流——但説到底你還是在追逐潮流。
當蔑視主流變成主流
一入潮流,身不由己,以為自己遠離潮流,其實尚在其中。好像很哲學,其實不然。隨着社交網絡崛起,時尚話語權由傳統媒體轉交自媒體手中,大台塌下,自我意識遍地開花,人人都可以是時尚博客,個個爭做最特別最時尚的「我」。而人總會向佔高地,無論是道德還是時尚,理所當然會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是小眾是清泉,看《Vogue》看《ELLE》看《Vivi》的人是隨波逐流,自己揀衫mix & match襯出「ugly but so fabulous」的造型才是個性。
諷刺地,蔑視主流變成主流,自我意識遍地開花,但開的花全都一個樣。超長袖朝寬鬆剪裁襯衫、黑底白字monogram上衣、奢侈皮革小腰包、印花尼龍皮帶、「復古」球鞋襯長襪……「Millennials」潮人穿着這些「醜時尚」單品,散見在銅鑼灣、尖沙嘴的橫街窄巷之中,他們臉上還隱隱有着顧盼自豪。
品牌加持 醜時尚單品成搶手貨
當然,每個熱潮背後總有消費主義的影子,品牌深諳「Millennials」透過「醜時尚」追求與別不同的心態,一改以往將時裝吊高來賣的奢侈品優越感策略,轉而加入社交媒體的血腥戰場,鬥loud鬥爆鬥新奇。最懂遊戲規則的非Balenciaga與Vetements主帥Demna Gvasalia莫屬,從DHL印花T恤衫、超長亮面靴、Balenciaga懷舊百事T恤到鬆糕踭膠Crocs和Triple S「伯父」波鞋,無一違反時裝以往的美學,卻也無一不正中「Millennials」的喜好,瘋傳社交網絡之餘,更帶動品牌銷量。LV X Supreme聯乘系列設計雖備受批評,卻依舊在日本、美國、新加坡等地引起常常人龍;Christopher Kane設計的膠拖鞋銷量持續上升,2018年春夏季再下一城,雖然醜但勢頭依然旺盛,甚至帶挈Crocs本身品牌的收入上升。
潮流這回事總有着雞與雞蛋的迷思,究竟是因為「Millennials」和社交媒體,品牌才會投入「醜時尚」的漩渦?還是因為品牌設計了「醜時尚」單品,才引起「Millennials」爭相搶購?三言兩語恐怕也説不清。但無論如何,《Fashionista》的報道講得好:新潮流來的時候,所有人都會先討厭後喜歡,經歷大眾化過程後潮流又會開始消退,周而復始。相信「醜時尚」也是同樣情形,只是眾多綻放而後凋零的一株曇花。畢竟美醜之事本是主觀,現今世代,誰又能為時尚一錘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