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入餐廳或違反法例?啟德寵物友善餐廳被投訴 即發聲明禁內進
【寵物友善餐廳】有寵物友善餐廳最近接獲投訴,急出聲明暫時禁止寵物內進,寵物友善空間亦隨之關閉,網民留言慨嘆:「香港真係一個『人狗共融』嘅地方咩?」翻查香港《食物業規例》,發現原來法例內明文規定帶寵物入餐廳,或會觸犯法例!
寵物友善餐廳收投訴急出聲明暫停寵物內進!食肆牌照內有明文禁止
啟德寵物友善餐廳「GoodDay 好日咖啡 好日料理」3月31日於社交媒體上發聲明,指由於近日接獲投訴,所以將暫停提供「寵物友善空間」及寵物入內享用餐飲服務,就事件表示歉意,並表示將重新規劃餐廳空間,希望能再次提供人寵共融場所。消息在社交媒體中引起轟動。
社交媒體Facebook群組「「華人與狗」歡迎內進的香港餐廳 Dog Friendly Restaurants in Hong Kong」內,有港人指,這已並非近日第一間遭到投訴的寵物友善餐廳。有留言慨嘆:「香港真係一個『人狗共融』嘅地方咩?」、「香港咩都落後過人哋,啲人眼光狹窄到連動物都包容唔到」,亦有留言指主人帶寵物外出應保持低調:「真係唔衰攞嚟衰,明知香港根本就唔係咩動物友善社區,好心啲人醒目啲,唔好太高調喇!」
翻查香港《食物業規例》第132章第10B條,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導盲犬及行使一項合法權力的行動有關狗隻除外)違規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香港法例內暫無對貓隻進入餐廳有明文規管,意味貓隻屬豁免範圍。按照條例,現時香港所有餐廳基本上都不可以明正言順地「狗隻友善」,亦未有提及寵物狗是否能進入餐廳戶外範圍,存在一定灰色地帶。有寵物主人提及相關法例,於留言大呼無奈,希望香港能逐步化為「人狗共融」的現代之都。
記者就事件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