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百科】出租單車都算「共享」? 一文睇穿共享經濟真面目!
最近GoBee.Bike出租單車App在香港登場,稱自己是「smart bike-sharing」智能單車共享。另一邊廂Uber也包裝成共享經濟在全世界展開業務。放眼內地,「共享經濟」成為新興產業,單車、住屋、外賣都有。以上種種,並不完全是共享經濟,更多的是借共享經濟作「包裝」的傳統生意而已。
伯母收錢代鄰居照顧小孩 是共享經濟
首先,我們看看甚麼是共享經濟。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伯母利用平日空閒時間,在鄰居上班時收錢照顧他們的小朋友,這是共享經濟。你有一部單車,平日上班用不上時借給鄰家的姨姨用來買菜,為了回報姨姨替你買菜、付上每日5元租金,或者乾脆替你煮晚飯,這是共享經濟(The Sharing Economy)。
擁有者、借用者及社會 達致三贏
以上的例子說明,共享經濟的共享,是指共享大家手上閒置的資源和勞動力,以達到降低成本、互惠惠利。放到社會上,大家通過一個平台,可以借用或租用別人額外的、閒置的東西,借用者方便,擁有者有收入,又可以令平台賺錢,這是三贏局面。
香港很有名的共享經濟,就是「大埔街坊泥鯭」的順風車群組,利用私家車上空置的座位,來接載有需要的居民出入,做到座位不浪費、居民方便、路面車輛減少三贏局面。
不依靠供應商集中提供服務 人人都可以參與
共享經濟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去中心化」和「個人化」。去中心化即是沒有一個主要產品提供商。過往經濟模式是由店舖或商家集中銷售或提供服務,例如由國泰(0293)、港龍等航空公司提供服務。共享經濟之中講求的是供應者多元化,人人有飛機都可以出租載客,因此可以製訂更個人化的服務。
簡單點來說,就是你沒有辦法叫國泰航班為你環繞香港一圈讓你參觀,但個人化服務之下,你可以要求提出要求,讓肯載你的飛機擁有者提供這項服務。
社區劃出車位 市民低價租車 改善交通問題
那麼,共享單車是不是真正共享?我們看看公共單車的兩大種類。第一種是本地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組織發起的社區單車計劃,第二種是政府提供服務,或者是政府及商家公私合營的合作制單車計劃。這兩種計劃都是讓出部份社區或政府資源,例如單車、車位、路面,令人可以在社區內免費或以較低價格租車,從而改善交通問題,或讓市民代步或休閒健身之用。
早在2008年,杭州就推出了公共單車系統,以公私合營方式營運,全市多個租車地點任人租還車。台北的YouBike系統也是公私合營,也是由政府劃出空間來做泊車站。至於新竹縣的愛心單車系統,即是由善心人捐出單車。
沒有共享成分 只能是網上租單車店
回看GoBee.Bike,既沒有政府參與劃出空間,單車又不是來自社會閒置資源,也不是一個讓區市單車車主與用家租用的平台,推出之後也不見得解決吐露港公路單車徑假日單車擠塞的問題,到底共享了甚麼?
如果沒有共享的成份,那麼它只是一間有App可以用信用卡付費的網上租車店而已。
如果一間集中提供租賃服務的公司,並沒有共享成分,卻也可以自稱為共享經濟企業,那麼酒店出租房間也是「共享」經濟。如果說它較先進,沒有店舖而且可以用App付款,酒店也可以不經旅行社,自己推出網站和App付款,本質並沒有分別。
至於內地共享單車企業吹捧的大數據掘金,其實只是利用客戶資料二次搵錢,等同某些機構出售客戶資料來賺錢,也並不是共享經濟。
Uber是不是共享經濟 部份服務值得商榷
而另一備受爭議的Uber,是否共享企業也有爭議。一般來說,共乘是指「大埔街坊泥鯭」一般,利用閒置的汽車、司機來提供服務,Uber服務之一UberPOOL就是一個共乘系統,而Uber X(菁英優步)的服務提供者大多不是職業司機,這部份可以說是符合共乘經濟。
不過,如果Uber鼓勵司機買新車,這些新車可能「本來無一物」,是否原先的社會閒置資源已經可以商榷。再者,公司部份服務例如Uber Black,司機需要穿着商務服裝開車,開車的目的並非自用兼以順風車形式載客,而是全職司機載客,這種情況也有不符合共享經濟原意之嫌,而更似是專營的士或高級的士。
釐清共享經濟定義 免真正共享企業受損
釐清何為共享維濟十分重要,因為涉及監管、立法及稅收等各個環節。如果任人利用共享經濟的名義來做並非共享經濟的生意,最後只會令共享經濟污名化,最終令真正共享經濟企業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