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城母企】證監:國際家居零售主席魏麗霞違反《收購守則》

撰文:區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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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國際家居零售(1373)主席魏麗霞展開紀律研訊,指其違反《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證監會稱,魏在多宗涉及該公司股份的收購中,每次購入該公司投票權後,其所持百分比,以她在之前的12個月期間合共所持權益的最低百分比計算,都增加超過2%,但卻沒有根據《收購守則》作出強制全面要約。

魏麗霞、劉栢輝及由二人控制的公司Hiluleka Limited(由魏及劉各持股50%)自Hiluleka成立以來,便一直都屬《收購守則》所指的在採取一致行動。

13次觸發強制全面要約責任

證監舉例,魏在2019年3月6日以每股2.01元買入170,000股該公司股份後,一致行動集團同日於該公司的持股量達50.5%,以一致行動集團在之前12個月期間於該公司所持權益的最低百分比48.48%計算,增加了超過2%。魏並無因首宗交易而作出強制全面要約。

在首宗交易後,魏於2019年3月至5月期間就該公司股份另外進行了12次交易,以其在進行這些交易之前的各個12個月期間所持權益的最低百分比計算,每次交易都令一致行動集團合共所持權益的百分比增加了超過2%。魏並無因任何該等交易而作出強制全面要約。

總括而言,執行人員識別出在2019年3月至5月期間,魏曾經分別13次觸發作出強制全面要約的責任。魏並無作出有關要約,故她因上述13宗違規事件而持續違反《收購守則》規則。

假如收購委員會發現有違反《收購守則》的情況,它有權作出一系列的制裁,包括施加「冷淡對待令」,禁止受制裁人士在收購委員會指明期間內,直接或間接使用香港證券市場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