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禁止申萬宏源處理4交易帳戶資產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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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向申萬宏源證券(香港)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其處置或處理4個交易帳戶內的某些資產。該等資產與一家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股份涉嫌被市場操控有關。
有關限制通知書禁止申萬宏源在沒有事先取得證監會的書面同意下,處置或處理,或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處置或處理該4個交易帳戶內的某些證券(該等證券),包括就該等證券訂立交易;處理該等證券及/或現金的任何提取或轉移,或處理因處置該等證券而產生的款項的任何轉移;及按該等帳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置或處理該等證券。若申萬宏源接獲任何上述指示,亦須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及公眾利益而言,發出該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
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