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推出試點 金融債券將可彈性招標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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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人民銀行下發了通知,展開金融債券彈性招標發行的試點。

可調整規模限於初始規模的50%

彈性招標是指發債時先定下一些規則,最終在規則之下調整發債規模,在試點階段,可調整的規模比例不得超過初始規模的50%。

在試點初期,彈性招標發行暫適用於開發性、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之後再視乎情況擴大試點範圍。

禁止任何形式的「返費」

人民銀行亦規定,承銷商應嚴格按照中標價向投資人分銷債券,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返費」。所謂「返費」就是以手續費、財務顧問費、二級市場交易等任何方式,變相向投資者額外返還承銷相關費用。

人行又強調,金融債券發行應堅持市場化原則合理定價,充份體現金融債券風險收益特徵,不得以互持等方式扭曲金融債券定價。

路透社引述交易員稱,目前幾大承銷商都不敢返費,但這樣做會拉高發行人的成本,只能參照二級市場來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