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上市前涉嫌欺騙股東 美國上訴法院要求重審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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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旗下、美國上市的阿里巴巴,早前一宗涉嫌上市前欺騙股東的案件需要重新審理,上訴法院認為之前的裁決不當。
涉嫌隱瞞2014年工商總局將重罰的警告
路透社引述控訴書稱,股東指阿里巴巴隱瞞了2014年7月16日,亦即是美國上市前兩個月的一次會議情況,當時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上警告,如果阿里巴巴不能遏制旗下網站的售賣假貨情況,將會面臨重罰。
其後在2015年前,中國工商總局發表報告稱,阿里巴巴網站有出售假貨及違禁品。消息令該公司股價於2015年1月28日及29日累跌12.8%。
初審認為上市文件已披露監管風險
這宗案件在2016年6月初審,美國曼克頓地方法院最初駁回這宗起訴,認為阿里巴巴在上市文件中說明了監管風險。
不過,上訴法院星期二推翻判決,認為原告指控阿里巴巴有意圖欺騙的理由充份,因此決定曼克頓地方法院需要重新審理。
上訴法院:工商總局警告 或損害業績
上訴法院認為,對投資者來說,中國工商總局的威脅「非常重大」,因為這將「要求公司在放棄重要收入來源以及面臨巨額罰款之間二選一」,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有可能損害公司業績,或令公司不能上市。而根據2015年初市場反應來看,上訴法院認為「這種訊息披露可能帶來數十億美元的負面影響」。
阿里巴巴沒有立即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