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說明書】致那段憾事: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
學黃子華說:「失戀聽情歌,等於漏煤氣閂窗。」
因此,耐聽的情歌,一定要苦中一點甜,怎聽都「死不去」。而筆者最喜愛的,就是陳奕迅的《富士山下》:
「誰都只得那雙手,靠擁抱亦難任你擁有。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令我對失去與遺憾這課題,有了些反思。
人生是一個怎樣的過程?有人說像坐車,有人上車、有人下車,怎樣都不由自己。你必需經過很多人,也必需讓很多人經過。茫茫人海中,要擦身而過,或許也要幾生修成的緣。但若人人為每個回䏬、每次錯摸都惋惜一番,不「鬱」出病來才怪。究竟,面對失去與遺憾,該如何自處?
有關「失去」這課題,大家也可參考由 Jim Carrey與Kate Winslet主演的電影《無痛失戀》:
致舊物:斷不斷捨離,不在丟不丟。
說失去或遺憾,失戀最好說。
失戀的形式與原因千百樣,但大部人同喜歡以同一「步驟」處理:未整理心情,先整理物件。眼淚未乾,抱着一堆情人舊物,到底丟不丟?
二人走在一起,由相識到熱戀,總愛用一堆身外物來證明二人情比金堅,如幻想買了情侶錶便分分秒秒都不分離、買了情侶裝便人人都知道他們是一對,容不下第三人了、手作禮物,織織復織織,折不散的了。但當分手一刻,所有甜蜜都變了另一種煩惱。丟,太浪費;不丟,心頭痛。
但抽離一點看,大部份的身外物,其實你也有能力買給自己。那「定情信物」的「情」不在了,它與所有在店鋪買到的貨物無異。即使是一頭狗,一個孩子,也不屬於二人的,他們有自己生命。
說到這兒若你還想問丟不丟,我想,若達最高境界的話,「情侶錶」只是一只錶、「情侶裝」只是一件衣服,所謂「特別意義」,也是你自己給它的。若自問道行未夠,便捐了吧,起碼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致舊事:遺憾不遺憾,只是一念之差。
若對方是絕對的壞情人,至少可以痛快地恨她/他;但若對方明明是理想情人,而分手是因為自己「還年輕,不懂愛花」,傷害了彼此,那才最叫人放不下心頭。
但其實,這只限於我們回望過去的想像,套村上春樹的一句話:「若再來一次,我相信我還是會做一樣的事。」而我想,其實大部份的人其實也會一樣。
一件事,快樂不快樂,也是一念之差。她/他不走,或許只是互相折磨,最後連懷念的力氣都沒了;而壞情人若不曾失去,又怎樣學乖呢?
有人可以抱着心事十年,戀戀不捨,終日呻苦;但也有人可以瀟灑離場,痛定思痛,好好做人,活在當下。兩者,其實也是一念之差。
致舊人:我們何曾擁有過任何人?
會念舊物舊事,不過是因為念着舊人。
我時時想,這世界或許只有「孤獨」沒有相反詞。想要了解失去,或許也就要先了解「擁有」。若我們為失去了的人而傷心,但我們其實又何曾擁有過任何人?
連十月懷胎的媽媽也擁有不了你,你又怎樣覺得自己曾經擁有情人呢?我們只是相遇,共渡了一些美好時光。
若嫌流行歌庸俗,也可看看古人的文字-《前赤壁赋》:
客亦知夫水與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盈虛者如彼,而卒莫消長也。
人的離合好比月的圓缺,但是圓是缺,月亮其實一直都沒有改變。在成長中要學會接受「失去」,何用聽甚麼情歌。這回事,早在中六年就該讀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