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一招可令僱主無法再聘請新姐姐  專家教媽媽提防8式

撰文:許珞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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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一位港媽在外傭社交群組中表示,由於自己被菲律賓領事館列入黑名單,影響她再請下一位菲傭的審批過程,正迷惘如何是好。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的確收過被外傭投訴至領事館的僱主救助個案;而有僱傭中介也認為:「在現時勞工法例的情況下,外傭姐姐的確是佔了優勢。」
(資料圖片)

有媽媽在外傭群組請教大家:「我被之前的工人去領事館列入blacklist(黑名單),由於不知道被投訴原因,但絕非刑事,想問日後是否不可再請到外傭姐姐?有人有成功過案可以分享嗎?謝謝。」留言一出,令不少谷友表示驚訝外傭可以到領事館投訴僱主,令僱主再聘請外傭時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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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傭抹黑僱主令其被列黑名單

皇朝國際僱傭公司市場經理鄧先生(Steven)表示的確有此機制,「當僱主想申請一名外傭到香港工作時,程序上是先要經領事館批簽證,然後再經入境處。而僱主如何得知領事館不批出外傭簽證,有幾個可能的主要原因,首先可能是僱主以低於法定工資支薪予外傭,其次還有虐打、性騷擾等,當僱主只會在下次再請外傭時才知道自己是否有被列入黑名單。我亦聽過有案例是被解僱的外傭有心去作弄前僱主,於是作一大堆理由抹黑。」

如果面對被抹黑及投訴的僱主,要如何做才能再次聘請外傭呢?Steven說:「一般中介公司都會陪僱主直接到領事館,跟駐場領事館職員解釋,如有需要,領事館職員也可能要求該僱主宣誓,當然如果可以有合理解釋證明投訴個案非真實,就不用宣誓也會獲批申請簽證,現時勞工法例的情況下,外傭姐姐的確是佔優勢。」

Steven表示在他接觸的個案中,被列入黑名單的也因為僱主與外傭關係非常惡化,所以他不建議僱主與外傭有正面衝突。

按圖即睇慎防被列入黑名單,僱主自保8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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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窩僱傭中心執行董事王偉東(Daniel)類似個案不常見,「印尼及菲律賓領事館也有黑名單機制,如果被外傭投訴,一般只會入領事館的Watch List,當之後再請外傭時,就需要到領事館向職員解釋被投訴事件的由來,而領事館職員都會briefing僱主。但如果僱主再犯,再有新外傭投訢,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以後不可以聘請該國的外傭,我從事這行15年,平均 3000 個僱主才有一宗Black List個案 ,Watch List客就3-5個。」王偉東亦表示如果被投訴的行為太過份,甚至犯刑事並已入罪 ,就會直接被列入黑名單。

接圖即睇外傭離職僱主必做:

關注組召集人質疑:外傭為何不報警?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的確收過被外傭投訴至領事館的僱主救助個案,「被投訴得一定不會是好事,甚至與刑事有關,不過外傭為何不報警?事件孰真孰假真的有待商榷。當要再申請外傭時,新的中介公司會陪僱主去領事館解釋,但通常不獲接受,除非僱主可以出示到工人行為惡劣的證據。而領事館會叫僱主寫一份協議書,裡面的條約是否公平也見仁見智,當然如果你不願意簽,就無法獲得下一位外傭的簽證。」

徐曉彤建議僱主必須做好自己,要為自己留下沒有違犯到勞工法例的證據,「例如有僱主買了一張廉航機票,當中不包行李,這是會令外傭不滿,我們都常建議僱主不要因二、三百元傷了和氣,因為如果僱主已確定開除外傭,就無謂為了二、三百元的行李費而被外傭追討、投訴,一旦被領事列入黑名單,就不得再請該國外傭,如日後僱主想再聘請該國外傭時,便要到領事領館解話;由於領事館會要求僱主簽一份協議書,但內容比原先的勞工條例要求更多,所以被冤枉的僱主當然會無奈及不甘,所以作為僱主要做好兩手準備。」

最後,她更提醒僱主,只有「大牌」即菲律賓海外勞工部和印尼領事館勞工部頒發牌照的中介公司,才可以派員陪同到領事館處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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