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腸火腿加工肉屬第1 類致癌物 小朋友食呢個份量已超出攝取上限

撰文:李紫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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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疫情期間的出門次數,不少家長都傾向購買保存期更長的食物,而香腸、火腿正正符合以上條件,世界衞生組織在2015年已經把香腸、火腿及煙肉等加工肉列為「1類致癌物」與吸煙同級。加工肉中含致癌物亞硝酸鹽,食用很少的份量已足夠超出攝取上限,真的少吃為妙。

小朋友食一條熱狗即超標

食品加工過程中常會添加保色劑來提升賣相,像是小朋友最喜歡的熱狗、火腿等都會添加亞硝酸鹽,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規定,亞硝酸鹽每日攝取安全容許量上限為0.06毫克x體重公斤,舉個例說明,以35公斤的小朋友來說,每日不可攝取超過2.1毫克(0.06x35=2.1) 的亞硝酸鹽。

台灣消基會亦曾經在台北地區的大賣場、超市及傳統市場採樣30件加工肉品,分別檢測亞硝酸鹽含量、標示。當中所有樣本中最高含量為0.03mg/kg為例,體重35公斤的小朋友食用約一條80克的香腸或熱狗,便含2.4mg亞硝酸鹽,已超過每日攝取安全容許量。因此無論成年人還是小朋友,每天最好不要吃超過50克加工肉品。

加工肉+海產=致癌風險提升

消基會亦引用其他外國的研究提醒消費者,含亞硝酸鹽食物與含胺類食物混合食用,在腸胃中容易產生另一種致癌物 - 亞硝胺。含胺類食物主要為海產類食物,當中以乾燥類的為主,例如鯖魚、蝦米乾、魷魚乾、鱈魚、秋刀魚等。因此食用海鮮時,若搭配加工肉類等含亞硝酸鹽的食品,就會增加癌物風險。

家長可自行醃製肉類 最長可存放兩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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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營養師學會 (HKNS) 認可營養師Annie建議家長可以用自行醃製的方法去取代進食香腸、火腿等的加工肉類,效果同樣方便。家長可以用新鮮免治豬肉自行醃製,加少許豉油、糖,最後可分成小包放進雪櫃,到需要用時才取出,在負18度的冰格,可保存一至兩星期,而用法可以是做成肉丸,當肉碎加入炒飯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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