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場探險】深之都(二):決戰千億大狀 官司和解廢都復活
人和商場的最大分別是什麼?
答案是:人死不能復生;但商場死了卻有機會復活,甚至「飛上枝頭變旺場」。
今回主角正是處於半復活狀態的深之都商場,比起黃金高登更近深水埗地鐵站,享盡最佳地理優勢的它過去「死」足接近十年,本身已是吊詭至極;到近年舖位租賣回勇,潮舖,古刀劍收藏店等個性小店進駐,究竟變旺原因何在?
由生到死再到生,深之都原來經歷過一次「小業主VS發展商」法律大戰,找來當年以業主委員會副主席身份「參戰」的業主趙勇全,分享一心買舖收租的他,何解最後變成收律師信,一眾小業主又如何合力戰勝一場被指零勝算的官司。
上篇說到,趙勇全及一眾「中伏」的深之都業主決意自救,當務之急自然是更換商場管理公司,但分公契卻列明:除非業主失去所有業權/管理公司自行辭職,否則無法終止其管理權。絕望之際,利炳輝律師卻以一句:「唔係冇得打。」重新燃點小業主們的希望。
「利律師是義務幫我們,真的很好。」趙勇全多番強調。「首先在性質上,這單案一定打上高院,轉聘大律師等費用相當驚人。另外,若然控告發展商聘用的管理公司,只會得不償失。因為他們有份負責『億億聲』的商場計劃,註冊資本竟然只得50萬。就算告贏取消了合約,賠到盡也是50萬。所以利律師建議我們以取回管理權為終極目標,而策略便是『要求港府修例』,去填補大廈公契和分公契制度中的漏洞。」有了新方向,一眾不甘心坐以待斃的小業主團結一心積極行動:「除了劉慧卿,我們拜訪了該屆所有立法會議員。另外還寫公開信登報、曾是CNN記者的業主向管理公司海外總公司說明情況等等。」身為副主席的趙勇全則負責去函特首曾蔭權,結果秘書處回覆「會跟進」,然後再無下文。
對家先下手為強 派全港第二大律師出戰
正當業主一方打鑼打鼓之際,發展商「China Tender Limited」突然殺個措手不及,先發制人控告11個業委違反分公契。「他們可能覺得只告我們11人的話,其餘業主便會覺得事不關己,最後不了了之吧。但慶幸的是,一來我們11個不算太窮,怎也湊夠了120萬請利律師和大狀幫手;二來發起業主籌款,像玩Showhand般向發展商擺出姿態,但老實說加起來也頂多夠打一至兩堂而已。」
趙勇全憶述,首次開庭對方已帶來三、四個律師加兩三個大律師,猶如操兵般嚇人。眼見對家擺明車馬採取銀彈攻勢,有的業主也因擔心負擔不起之後的訴訟費而膽怯,因為萬一輸了,便要負責對面陣營動軋幾百萬的律師費。「唯一有把握的,是利律師在分公契中找到一些含糊不清,並非100%絕對的灰色地帶。」這條有討論空間的救命稻草,按趙勇全的說法便是類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存在。
不過,當11位業委被告做足功課再上庭時,竟發現對方換掉整個律師團隊﹗領軍的資深大律師不是別人,正是幫過「小甜甜」龔如心打華懋千億遺產案的張健利。
發展商態度轉變 和解是為了永續死場?
「他在全港大狀排行榜好像是排第二。」趙勇全苦笑道:「那時我們也以為對方志在必得擊倒我們。豈料事情變得峰迴路轉,張健利在開庭不久時竟然跟法官說,要和我們被告一方談談。」聽到這裏,TVB法庭劇的老套劇情在記者腦中快速閃現,趙勇全續道:「雙方在會議室坐下後,張健利竟主動提出和解,表示願意交出管理權兼負責我們這方一部分律師費,但條件是我們要即場作出決定。」正如經典陪審團電影《十二怒漢》,11名業委亦意見不一:「投票後,九人贊成即場和解,快快奪回管理權之餘,還可以退回按金;我和另一人則反對。因為我總是覺得世上不會有如此便宜之事,對方動用了如此大規模又怎會輕易不打下去?除非他們看得出,我們有很大機會贏。」
最後,深之都業主委員會接受和解,在幾乎未開打的情況下只需付數十萬,並成功拿回管理權。其後聘用新管理公司獅寶,一手一腳從大堂水牌和燈箱做起:「那時我們總日捉着獅寶開會,不斷構思一蚊租、音響展等推廣活動,勉強叫作吸引到租戶和客人。」
「如果當年發展商輸了官司,有了深之都這案例的話,尹柏權或其他發展商的『死場遊戲』便不能玩下去。正因為他沒有百分百勝算,不敢開先例才投降不打。」趙勇全嘆道:「所以就算我們和深之都贏了官司,也無法堵上香港這些分公契問題的漏洞,商人繼續創造劏場然後一手弄死它,小業主繼續欲哭無淚。」
2012至2013年間,「劏場大王」尹柏權先後發展尖沙咀首都廣場、荃灣地皇廣場、荃灣荃立方,三者極速淪為十室九空之死場。
2017年,趙勇全早已沒當業委,和妻子在台山過退休生活,把當年70萬購入的舖位以月租1400元租出:「若然賣舖的話,頂多賣到30多萬而已。」而按趙勇全所憶,當時共同對抗發展商的那位前CNN記者花近140萬買了兩個舖位,趙最後見他,得知對方大病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