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風如打仗】記者颱風下外景報道 吹至頭甩髻甩有原因!
有人曾問:「打風喎,點解記者淋到落湯雞都要做外景報道?」
不論打工仔迫沙甸魚回家,或是去看電影、唱K,也總算是到安全地方暫避吧,但當大家遠離危險的時候,卻有一堆人衝向颳最大風的地方。他們是記者,在每逢颳風季節,便會不時在電視上見到他們外出報道的狼狽景象。有人覺得他們是在娛樂大眾,有人則認為是電視台為追求畫面而收買人命,不過有學者說,其實一切都有原因。
小則被吹得頭甩髻甩,垃圾桶險些擊中頭部,大則如無綫電視記者潘蔚林曾在報道颱風襲港時,連身上的頭盔及鞋子被吹走,仍要完成外景報道,成為網民熱話。記者這次不是純粹為搏觀眾一笑,更向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馮應謙查詢,他指新聞從業員出外拍攝是必需的,因這是用以反映外面即時的真實情況,故即使有危險亦要做,情況就如戰地記者一樣,「打仗都好危險,會有傷亡,但記者都會去報道,因為要把這重要的消息告訴市民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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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打開電話,便有數個群組傳來不同地方的風暴畫面,還有必要派人到現場嗎?馮應謙指這是昔日電視新聞留下來的傳統。他指當時因天文台未能即使傳送畫面,而不同地區或會有不同狀況,當時市民需依賴電視的畫面來接受資訊,故傳媒便充當發放主要資訊的渠道。「嗰時打風影響大,又會冧山泥。」如1962年9月1日,十號颱風「溫黛」吹襲香港,此風暴釀成183人死亡、388人受傷、108人失蹤,是二戰後最多人死亡的風災。記者翻查影片,大浪輕易吞噬停泊在岸上的車輛,畫面比起天文台一句「錄得時速145海浬陣風」更「貼地」,很容易便可警戒觀眾。
搵命搏的不只是香港記者,外國亦有不少電視台會追蹤龍捲風等天氣直播,務求為附近的居民提供即時資訊。
返工都要搵命搏?其實除記者外,還有不少工職崗位的從業員需在惡劣天氣下繼續工作。以往曾有議員詢問政府會否修訂相關法例,禁止僱員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上班和工作,以保障他們的安全。現任政務司司長,即當時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答表示考慮到一些基本服務,例如公共交通、公用事業、醫療服務、酒店及保安等在惡劣天氣下仍須維持正常運作,故難以透過法例劃一規定。他又表示立例禁止是不設實際,因為若在八號颱風警告生效時即時停止某些服務,會對市民構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