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問號】難耐同事體臭 OL自備空氣清新機 竟遭法院炒魷魚?

撰文:仲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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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體味濃郁,裝空氣清新機淨化空氣居然有錯?美國一位OL就因為想空氣「清新一點」,結果被指製造了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因而被炒。

被炒事主Amber Bridges現以無理解僱控告地方法院。(Facebook)

是次事件中,被炒事主Amber Bridges為美國印底安納州的地方法院員工,於法院工作長達7年之久。由於辦公室內有一位經常散發強烈體臭的同事,令同事們難以忍受,因此Bridges於2016年11月與同事向上司投訴情況,同時所有同事亦安裝了空氣清新機,用以改善工作間的空氣質素。

可惜這個舉動卻惹來「體臭同事」的不滿,認為自己受到歧視,因而向人事部投訴,結果Bridges就因被指製造了不友善的工作環境而被上司「炒魷」。

Bridges於是憤而控告地方法院無理地將她解僱,其代表律師在訴訟中指,地方法院的解僱是無恥而帶有惡意地傷害Bridges。因為根據《美國身心障礙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體臭是歸類為「殘疾」的一種,而殘疾者有免被解僱的法律保障;法案亦定明,與殘疾者有關係的人士,如Bridges與「體臭同事」是同事關係,亦同樣會得到免被解僱的保障,而且Bridges亦聲言自己的行為只是在「包容」該名同事。這件案件目前仍在審判中,到底會是安裝空氣清新機構成了歧視,還是體臭事主的投訴剝奪了同事安裝空氣清新機的自由?一切便得看法官如何定斷。

同事之間相處得不好,有時比嗅到別人的體味來得更尷尬吧!日本就更有公司研發出一隻懂辨別臭味的機械狗,若牠嗅到同事有臭腳味,便會當場「暈倒」,相當可愛。這種幽默的方法,說不定會讓受體味困擾的同事有多一份自覺,藉茶療、飲食及生活習慣等嘗試改變生活,嘗試將情況的影響力減低。

《美國身心障礙法案》,是美國國會在1990年7月時通過的一項法案,並於2008年由時任總統喬治布殊(George W. Bush)簽署它的修正案,在2009年1月1日正式生效。法案規定,患有身心障礙人士皆應享有權利,特別在職場上不應受到歧視,以作保障。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