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性侵案】警兩路跟進:盼受害人出庭一日 找尋其他苦主

撰文:朱幼麗 張善彤 林裕華
出版:更新:

曾被控性侵智障女院友的「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隨著他在今年五月,未開審前已獲撤控,不用再保釋,回復正常自由身。但據悉,由於案件並未審訊,律政司仍有再起訴的權利,故警方未就此結案。消息指,警方正以兩個方向繼續跟進,包括等候受害人的創傷後遺漸康復,希望她最少可出庭一日,確認關鍵的警署錄影口供;警方同時正努力尋有沒有其他受害人,一旦再有足夠證據,可另提檢控。

隨著律政司撤控,張健華已回復正常自由身,但據知警方未結案。(立法會影片截圖)

警盼最少出庭1日 確認錄影口供

據知,警方今年五月得悉張健華獲撤控後,已隨即與律政司、醫管局商討,盼望案中受害人的創傷後遺漸康復後,律政司可再起訴,只要受害人最少出庭一日,確認前年她在警署的錄影口供,整過檢控過程就可啟動。據悉,該段錄影口供為該案最基本的舉證證供,當日受害人亦有社工陪同,能講述案發經過,故警方甚希望受害人能出庭,即使只是短暫作供也可。據了解,警方還掌握1段手機片段,是當日於案發辦公室的磨沙玻璃門外拍攝,拍攝的是1位院友,他本已應警方要求錄口供,並允諾出庭作證,警方亦相信他有足夠表達能力作供,但隨著撤控,他亦無法出庭。

不過,創傷後遺的康復難以預計,醫生暫認為受害人不宜出庭作證,據知警方另有一個方向跟進,是由於懷疑「康橋之家」並非只有一人受害,故近月來開始明查暗訪「康橋之家」的其他院友家屬,希望能找出其他受害人,而精神狀況又可作供,從而另提檢控。

據知警方正尋找「康橋之家」有否其他受害人,以另作檢控。(資料圖片)

智障人士作供 二次傷害或更大

過往在性侵犯案件中,辯方律師為當事人利益,都會鉅細無遺要求受害人再述案發經過,以找出漏洞,故有精神科醫學研究曾指,作供過程會讓受害人承受二次傷害。精神科專科醫生麥永接指,本案的21歲智障女院友智商僅等同8歲,相信恐懼和創傷會比一般人更大,「要重新提起(經歷)、又要面對嚴肅環境、盤問,一名中度智障人士未必承受到,日後有機會有發惡夢、頭暈、心跳加快等後遺症。」

另一精神科專科醫生歐陽國樑表示,部分中度智障者未必懂表達自己,受害人要經過一連串評估,方可判斷是否適合出庭,「包括知道控告什麼罪、整個流程、能否對答等。」麥永接和歐陽國樑均認為,受害人宜避免要求面對群眾,增加其壓力及造成二次傷害,法庭可考慮使用錄影或於另一房間作供。

律師:若存有力證據 無親述口供亦可舉證

律師文浩正指出,刑事案並非一定要事主出庭作供,但需有很強環境證供,控方才能在沒事主作證下舉證。他指今次案件所涉控罪是與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發生性行為,由於案中事主被界定為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她亦未婚,控方在舉證上,毋須證明她是否同意該次性交,若存在有力證據,如有目擊證人見到發生過程,即使無事主親述口供,亦應可舉證。他又指,相信律政司今次撤控是困難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