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跨境販毒】兩港青於澳門涉販毒被捕 最細為13歲學生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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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司警拘捕兩名年齡分別13及17歲的香港青少年,涉嫌於澳門販毒,並於兩人的酒店房間檢獲9.47克懷疑可卡因及毒品分拆工具。是次為本月第二宗涉及有未成年港青於澳門販毒被捕案件。

澳門司警昨日(24日)於澳門中區截查兩名男子,並於兩人酒店房間內搬出懷疑一包可卡因,重約9.47克,市值3萬元。司警亦於房內檢獲毒品分拆工具,包括電子磅、透明膠袋等。司警指,被捕17歲疑犯姓彭,而另一名報稱為香港學生的13歲少年,他今年有3次入境澳門紀錄,司警指兩人曾於今年4月到澳進行販毒活動,至近日兩人再次入境澳門,兩人向司警供稱指,若成功販毒可獲每日1500元酬勞。

本月第二宗未成年港青犯案

是次為本月第二宗涉及有港青於澳門販毒被捕案件,本月5及6日分別有兩男一女港人,涉嫌於澳門販毒被司警拘捕,其中2名被捕男子分別18及15歲,涉嫌於澳門新口岸區一帶販毒,其中18歲姓韓男疑犯供稱因欠債收取日薪1,700港元犯案,並以「送手機」方式利誘15歲男友人陪同作案。

未滿16歲犯案 將按青年監管制度處罰

據澳門《禁毒法》第8條「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規定,違法者可被判監5年至15年。而如將毒品交予未成年人,刑罰最低及最高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最高可被判監20年。而如年滿12歲但未滿16歲人士於澳門犯罪,將會按《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根據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嚴重程度、違法青少年過往的行為,以及對被害人所造成的傷害等因素,作出不同程度的處罰,包括警方警誡、司法訓誡、收容、復和、遵守行為守則、社會服務令、感化令,以及入住短期宿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