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鑽奇案】10歲涉偷鑽女准保釋 39歲失鑽女公屋屈蛇房署查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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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女500萬鑕飾疑被男友人10歲女兒偷走,10歲女童及2名12歲女童同學涉嫌盜竊罪被扣查,較早前,第三名被捕的12歲女童已獲准無條件釋放。至今日(2日)晚上10時,最新消息指,10歲女童及另一名12歲女童亦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據悉,女童昨(1日)晚扣留於兒童院,今日始帶回黃大仙警署協助調查。

據了解,李姓富家女39歲,今年1月遷入男友人於黃大仙下(二)邨龍滿樓的單位,女事主於3、4月時發現其價值500萬的鑽飾不翼而飛,至4月30日晚報警。警方經調查後,昨日(1日)以涉嫌盜竊罪,拘捕三名年齡介乎10至12歲的女童。

對於有人邀請友人到公屋單位暫住,根據房屋署網頁資料顯示,租戶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後,若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並根據現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關的申請,以便更新有關記錄。而獲有條件暫准居住的人士,只屬需戶主照顧的家人或親屬。

房屋署發言人指,已就此個案展開調查,若證實住戶有虛報入息、資產或濫用公屋等情況,定必按政策跟進處理。據了解,39歲的「失鑽女」姓李,在本港一家金融機構任職高級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