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與入境處深水埗長沙灣反罪惡行動 12內地男涉逾期居留落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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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聯同機動部隊及入境處人員,根據線報於今日(28日)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深水埗及長沙灣區內多個地點,並採取拘捕行動。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2名中國籍男子(30至48歲),涉嫌「逾期居留」,稍後將轉交入境處跟進。據了解,全部被捕人均持雙程證來港。

警方聯同入境處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深水埗及長沙灣區內多個地點,拘捕12名內地男子。(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警方表示,會繼續全力打擊有關罪行,以維持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