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38歲男非法駕電動單車 涉4宗罪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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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長洲分區特遣隊人員今日(9日)下午在區內進行交通執法行動,以提升道路安全及打擊違法交通事項,其間於長洲興隆正街發現一名男子非法駕駛懷疑電動可移動工具,於是上前截查。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該名38歲男子涉嫌「駕駛電單車時未有佩戴頭盔」、「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涉案電動單車亦被扣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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