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開槍│警指疑犯雙手持武器衝向警員 開火時相距僅1.5米屬危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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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昨晚發生家暴襲擊案,警員開槍擊斃疑犯。周日15日晚上約9時19分,警方接獲錦屏街63號一名女子報案,指其丈夫襲擊她及其家姑。據悉衝鋒隊警員到場處理時,有人持利器逼近警員,最終警員開槍制止該名38歲男疑犯,惟送院後不治。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負責調查此案的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於周一(16日)凌晨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冼國明指,事主為一名38歲中國籍男子,報稱無業,於事件中不幸死亡。他指,事主當時左右手均持武器衝向警員,開火時雙方相距僅1.5米,情況危急,開槍是別無選擇。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認為,開槍屬別無選擇。(李家傑攝)

現場為錦屏街一私人大廈的天台屋,昨日晚上約9時20分 ,警方999電話接獲疑犯太太來電,報稱事主因精神病復發而襲擊其母親,當時母親及時離開單位;而報案的太太及兩名分租客戶,則分別鎖自己在房內,直至情況安全為止。

警方衝鋒隊人員於接報4分鐘到場,很快就聯絡到事主母親,根據初步了解及勘察,並使用其母親提供的鎖匙開啟大門,發現事主在屋內手持鉸剪及菜刀,其中菜刀全長30厘米、刀鋒長18厘米。衝鋒隊人員見狀,利用門口牆壁掩護,並向事主重覆多次警告放低武器,惟多次警告均無效。

傷者由數名救護員抬到地面,再送上救護車。(街坊提供片段截圖)

期間,事主企圖衝向警員,並使用手上武器進行襲擊。在毫無選擇下,其中一名警員開槍,打中事主胸部中間,事主倒地;另一名警員在旁舉槍戒備,並移走武器。警員隨即為事主進行急救,並要求增援。大約晚上10時,事主被送到律敦治醫院搶救,至10時39分證實死亡。警方相信,涉事子彈仍留在死者身上。

傷者由數名救護員抬到地面,再送上救護車。(街坊提供片段截圖)

冼國明透露,死者患有精神病多年,長期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並有社工跟進。其家人最近發覺事主精神狀態,疑有復發跡象並趨嚴重。事發前,事主曾毆打其68歲母親致頭受傷、手部骨折。事後,母親及太太均須送院治理,情況穩定。他續指,暫未發現其有家暴紀錄。

冼稱,今次屬不幸事件,向死者家人慰問。另一方面,他認同在場警員冷靜堅定,,而武力亦符合守則,對同袍使用武力予以肯定。他續指,會對事件更深入全面調查,呼籲有資料可提供者,致電熱線9886-0043,向港島總區重案組第2A隊協助調查。

傷者由數名救護員抬到地面,再送上救護車。(街坊提供片段截圖)

被問及開槍射擊胸口是否恰當,冼國稱指,訓練準則是射擊目標身體最大部位,亦符合國際準則。至於由警員到場至擎槍戒備,為時超過半分鐘;而當事主左右手均持武器衝向警員,至警員開槍,事主與警員相距僅1.5米,認為事件屬危急,為保障在場所有人生命安全,開槍是別無選擇。

據了解,事發時警員有持盾上樓,但來不及穿「鐵甲威龍」護具。至於開槍警員為一名衝鋒隊男警員,入職8年。而使用的槍械為「舊槍」,並非警隊新使用的「國產槍」。

死者遺體由仵工舁送殮房。(李家傑攝)
傷者由數名救護員抬到地面,再送上救護車。(街坊提供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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