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詐騙拘30人 72人受害失4000萬 15歲網購中伏長者墮官員騙局

撰文:曹德熙 黃學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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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6月16至29日期間,展開代號「曉光」行動拘捕30人,年齡橫跨19至73歲,部分為傀儡戶口持有人,共牽涉30宗詐騙案及洗黑錢案,涉款逾4,000萬元,最少72人受害,年齡最細只有15歲,因網上購物時「拆單」而受騙;亦有退休人士被假冒「官員」騙去2,000萬,佔總體金額一半。

觀塘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梁普恩交代案情。(黃學潤攝)

警方觀塘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梁普恩交代案情時指,行動中偵破的30宗案件,最多是網上購物騙案、網上投資騙案及求職騙案,受害人包括24男48女,年齡介乎15至74歲,部分受害人更稱平時已有留意防騙資訊。30宗案件涉款4,000萬港元,其中一名退休人士被假冒「官員」騙去2,000萬,佔總體金額一半。

梁普恩指,行動主要目標是透過拘捕傀儡戶口的持有人,從而去堵截騙徒利用傀儡戶口去接收或者清洗騙案中的犯罪得益的渠道。被捕的21男9女大部分為傀儡戶口持有人,部份更向警方承認他們將自己戶口借給其他人使用。

警方觀塘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梁普恩。(黃學潤攝)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傀儡戶口持有人,即使沒有直接參與去處理這些犯罪的得益亦同樣可被洗黑錢罪名定罪,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及罰款港幣500萬。警方呼籲不要借出、賣出 或者租出銀行戶口,如有懷疑可致電警方的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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