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利誘用虛擬銀行助洗黑錢 67傀儡戶口持有人被捕 涉款$7300萬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留意到近月虛擬銀行的傀儡戶口數目有持續上升趨勢,而且交易次數頻繁,金額龐大,為打擊以虛擬銀行戶口洗黑錢,警方由5月27日起一連5日展開代號「烈空」的拘捕行動。行動中,警方一共拘捕67名傀儡戶口持有人,當中19人為印尼及菲律賓籍家庭傭工,以及偵破52宗詐騙案件,共有108 名受害人,年齡介乎 15 至 79歲,當中以網上求職騙案、網上購物及投資騙案為主,總損失金額約7,300萬港元。其中單一最大損失的騙案涉款190萬元。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總督察鄔凱寧表示,警方留意到有非本地人及外籍家庭傭工被招攬及利用作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洗黑錢案件持續上升。67名被捕人分別是35男32女,(20 至 74 歲),全是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當中19名為外籍家庭傭工。由於外傭薪金微薄,加上他們不清楚香港法例,犯罪集團會安排外傭作中介人,以1800元至2500元報酬利誘及利用手機應用程式協助外傭開設虛擬銀行戶口。警方將舉行工作坊,教導外傭相關法例,以免誤墮法網。
東九龍總區網絡情報及中央統籌組主管高級督察陳詠研補充,被捕人因「搵快錢」心態,透過網上社交平台或朋友介紹,收受幾百至幾千元報酬提供個人資料,在虛擬銀行開設戶口,並將登入資料和密碼轉交犯罪集團成員。犯罪集團會將犯罪得益存入傀儡戶口,當金錢被存入戶口後,隨即會被快速轉走,再透過多層戶口互相轉帳以清洗黑錢。
行動中,警方偵破52宗詐騙案件,共有108名受害人,包括40男68女,年齡介乎15至79歲。人員亦檢獲一批證物,包括20部手提電話及5張提款卡等。所有被捕人現已獲准保釋候查。
其中一宗最大金額的騙案涉及190 萬元,受害人是一名27歲從事文員的男子,他在社交媒體收到兼職招聘廣告,工作內容只需要向不同銀行借錢,並將款項交予騙徒,便可賺取2萬元月薪。事主信以為真,因此向不同財務公司借貸,並根據騙徒指示將指定金額轉賬至不同的虛擬銀行戶口,最終欠下巨款。
天星銀行金融犯罪合規主管張文豪指,虛擬銀行為市民提供一個方便快捷的渠道開設銀行戶口,正因為開戶程序簡單、方便、快捷,犯罪集團誤以為可以利用虛擬銀行戶口清洗黑錢。他指,天星銀行會利用科技及人工智能對客戶進行審查,例如銀行會利用系統檢查客戶的身分證明文件,並了解其背景及開戶目的等。銀行亦會利用生物識別技術,例如利用面部特徵核實客戶身份。如銀行發現有可疑申請,將會進行內部調查,一旦發現涉及刑事成份,會立即通知警方。除此之外,銀行亦會利用系統算法,偵測日常可疑交易,一旦發現有洗黑錢等非法行為,銀行將立即通知警方作深入調查。
張補充,由於不同階層市民的銀行戶口都有機會被犯罪集團利用,因此天星銀行會持續加強金融科技的應用,從而提升反洗黑錢能力,並會與警方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同心打擊不法分子。
他呼籲,市民應加強安全意識,切勿借賣銀行戶口,並要謹慎保管個人信息,不要輕易相信來歷不明的電話、短信或郵件。如有懷疑應立即聯絡銀行或致電警方防騙熱線 18222。
警方強調,金管局對虛擬銀行的指引,與對傳統實體銀行的指引同樣嚴格。除了真正在背後操作戶口的犯罪集團成員外,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不論租出、借出或賣出戶口以用作清洗黑錢用途同屬犯法。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為犯罪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就已經干犯洗黑錢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警方會根據案件性質及嚴重程度,徵求律政司意見,向法庭申請對傀儡戶口持有人加重刑罰。根據以往案例,傀儡戶口持有人有可能面臨增加兩成的判刑,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