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白衣人上訴|鄧懷琛稱受攻擊自衛 控方指影片反見鄧襲擊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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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事件,其中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並囚3年半至7年的被告,就定罪等提出上訴,今在上訴庭處理。其中被判監7年的鄧懷琛稱,當時代表他的大律師給了他錯誤的法律意見,未有依其指示以自衛作為辯護理由,令他得不到公平審訊,又指部份涉及英龍圍衝突的片段,未有在庭上播放,鄧指他當時曾受襲擊。惟控方指相關片段反拍到鄧參與暴動,並曾向無武器的男子施襲。

被告鄧懷琛涉及當晚兩場衝突,因暴動罪成被判囚7年,是7名被告中判刑最重

4名被告提出上訴

案件共涉8名被告,其中第五至第八被告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和蔡立基被裁定暴動等罪成,被判囚3年9個月至7年不等。他們就定罪提上訴,另鄧懷琛和蔡立基就判刑提上訴。吳偉南和鄧英斌已服畢刑期,未有就刑期上訴。

7名被定罪被告案中角色及判刑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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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律師給予錯誤意見剝奪公平審訊

案中第五被告鄧懷琛涉及兩次暴動事件,分別發生於英龍圍,以及元朗站、商場「形點」一帶。其代表大律師今陳詞指,原審時代表鄧懷琛的大律師給了鄧懷琛錯誤的法律意見,令鄧被剝奪公平審訊。

原審時未採自衛方向

律師指鄧懷琛起初給予律師團隊的指示,是他當時在保護自己和家人,但大律師給了鄧懷琛不正確的法律意見,故鄧在辯護時未有採自衛的方向,而是爭議涉案人士是否鄧懷琛。

控方指鄧懷琛是當晚穿紅點上衣的男子,多段片段均拍到這男子的出現。(詳看下圖)

鄧懷琛聲稱在英龍圍衝突曾受襲

此外,控方未有向辯方提供未被使用材料的清單,鄧懷琛當時的大律師亦未有索取部份涉及英龍圍暴動的片段,該些片段可顯示整個環境氣氛,指鄧懷琛當時有受襲,但原審時未有播放該些片段。

在元朗站只是旁觀者

惟法官潘敏琦質疑,即使鄧懷琛在涉及英龍圍的暴動事件中以自衛抗辯,但他在元朗站暴動事件,其辯護方向又如何?律師指,鄧懷琛在元朗站的暴動中只是旁觀者,未有參與暴動。

控方指該影片反見鄧懷琛向男子施襲

律政司的代表回應指,根據本案的片段,鄧在原審時爭議涉案人士身份,屬合理的抗辯理由。而鄧指原審時未有播放的片段,不但未見鄧遇襲,反而見他襲擊一名男子時,該男子當時亦無武器,認為影片未能支持鄧聲稱自衛的說法,反而是支持他使用暴力並參與暴動。

吳偉南爭議只是做令黑衣人離開的行為

被告吳偉南的代表大律師則指,吳原本到場做「和事佬」,但因現場情況才做出令黑衣人離開的行為。鄧英斌的代表大律師指,沒有證據顯示他曾襲擊或叫囂,即使他持棍到現場,頂多只是參與非法集結,未達致參與暴動。

此外,案中首被告王志榮被裁定暴動等罪不成立,律政司就此提上訴。上訴庭今早聽取陳詞後,押後宣判。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CACC132、171/2021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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